进行大陆悍匪排名研究,可以下列诸款为标准:
(甲)作案条件的困难程度,侵害对象的反抗能力,作案过程的惊险与激烈程度;
(乙)战果(杀人数量,涉案金额);
(丙)影响程度(社会知名度,以及儆察系统的反应--如是否被列为公按部挂牌督办案件,是否被通缉,通缉令是B级还是A级);
(丁)作案跨越的地域与时间,候选人最后的结局;
(戊)作案动机中是否含有“图财”一项;
(己)性别限男性,年龄限18岁以上,民族限汉族,籍贯限大陆户籍,作案地点限大陆境内。
现针对以上诸条深入解释或补充说明之:
根据标准甲,麻醉后杀人、投毒杀人、躲在暗处放炸丨药杀人(以自身作人丨肉炸丨弹除外)等方式排名靠后,真刀真枪、明火执仗地与儆察开练,才算得上地地道道的悍匪。
关于标准丙,如同衡量英语水平需要出示四六丨级证书,衡量枪法水平需要去数枪靶上的环数,而如果一个犯人能获得公按部A级通缉令,那么,基本上,可以认为他通过了悍匪资格考试。
关于标准丁,悍匪的结局当然是吃花生米,结局没有差异,不过,死于跟儆察对射的案发现场、较之死于被儆察打靶的阴森法场,其排名还是有所不同的;
关于标准戊(这条要着重解释一下),基于政治类动机、私人仇怨动机而作案的,一般不算“匪”类。比方靳如超(2001石家庄)、马加爵(2004云南)等都算不得悍匪,那不过是小儿女的私人恩怨纠葛,只能说是“纯粹的”杀人犯。上溯至民国王亚樵(1923年杀淞沪警察厅长徐国梁,后曾策划刺蒋、刺汪,号称“暗杀之王”)、施剑翘(1935年刺孙传芳,报父仇)、汪精卫(1910年刺满清摄政王载沣)、清季张汶祥(1870年刺马新贻),嘉庆朝林清(1813年组织二百余人冲击紫禁城欲杀皇帝,史称“林清犯阙”),更更远溯至荆轲、专诸、豫让、要离、庆忌、聂政、朱亥诸先贤,通通不能划入“匪”类。我们认为,刺客、杀人犯、悍匪,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杨丨佳(2008年上丨海)的动机虽为泄私愤,但其侵害对象为儆察,因此勉勉强强可以上这个排行榜。反过来,若侵害对象中没有儆察,那无疑将影响他的排名位置,如彭妙计、丁运好(1998豫陕皖苏)之流,战果之丰硕,几乎无人出其右(作案38次,杀死76人),但对象全为手无寸铁的农民,不曾直接与儆察交火,因此目之杀人狂魔则可,誉之剽悍匪徒则过。沈长银、沈长平兄弟(2003-2004年兰州)专杀弱质女流,黄勇(2001-2003年河南平舆)专杀黄口孺子,通通算不得正宗悍匪。
关于标准己,因为本贴研究的是大陆悍匪,是故张子强(祖籍广西玉林,但作案地点在香港),叶成坚(广丨东东莞人,但作案地点在澳门),叶继欢(广丨东海丰人,作案地点香港),季炳雄(广丨东三水人,作案地点香港),张锡铭(台湾人,作案地点台湾)诸辈皆不入此排行榜。库尔班江·依明提、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二人于2008年8月4日在新丨疆喀什袭儆,致17死15伤)此二人赤发虬髯、高鼻深目、非我族类,无资格上此排行榜。
至此,我们可以试图对“悍匪”一词的内涵与外延作如下限定:胆大妄为、心狠手辣、图财害命的大陆籍汉族成年男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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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东北二王(1983沈阳)
王宗方、王宗玮,系同胞兄弟,辽宁沈阳人,出生年月不详(据野史,1983年案发时王宗玮约在26岁左右,估计王宗方也在30岁上下)。二王之父亲名王家林,东北机器制造厂中学教丨师。
王宗方从小劣迹斑斑,1974年和1975年,曾两次被收审。1979年在沈阳大东区辽沈卫生院当药剂员期间,又因盗窃被捕,判刑三年。
王宗玮,1976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丨放军,期间伙同王宗方盗走沈阳市大北监狱某驻军值班室3支手丨枪。1980年复员时,私自带回大量子弹和5颗手榴弹。1980年8月份被分配到东北机器制造厂六车间当工人。
(甲)作案条件的困难程度,侵害对象的反抗能力,作案过程的惊险与激烈程度;
(乙)战果(杀人数量,涉案金额);
(丙)影响程度(社会知名度,以及儆察系统的反应--如是否被列为公按部挂牌督办案件,是否被通缉,通缉令是B级还是A级);
(丁)作案跨越的地域与时间,候选人最后的结局;
(戊)作案动机中是否含有“图财”一项;
(己)性别限男性,年龄限18岁以上,民族限汉族,籍贯限大陆户籍,作案地点限大陆境内。
现针对以上诸条深入解释或补充说明之:
根据标准甲,麻醉后杀人、投毒杀人、躲在暗处放炸丨药杀人(以自身作人丨肉炸丨弹除外)等方式排名靠后,真刀真枪、明火执仗地与儆察开练,才算得上地地道道的悍匪。
关于标准丙,如同衡量英语水平需要出示四六丨级证书,衡量枪法水平需要去数枪靶上的环数,而如果一个犯人能获得公按部A级通缉令,那么,基本上,可以认为他通过了悍匪资格考试。
关于标准丁,悍匪的结局当然是吃花生米,结局没有差异,不过,死于跟儆察对射的案发现场、较之死于被儆察打靶的阴森法场,其排名还是有所不同的;
关于标准戊(这条要着重解释一下),基于政治类动机、私人仇怨动机而作案的,一般不算“匪”类。比方靳如超(2001石家庄)、马加爵(2004云南)等都算不得悍匪,那不过是小儿女的私人恩怨纠葛,只能说是“纯粹的”杀人犯。上溯至民国王亚樵(1923年杀淞沪警察厅长徐国梁,后曾策划刺蒋、刺汪,号称“暗杀之王”)、施剑翘(1935年刺孙传芳,报父仇)、汪精卫(1910年刺满清摄政王载沣)、清季张汶祥(1870年刺马新贻),嘉庆朝林清(1813年组织二百余人冲击紫禁城欲杀皇帝,史称“林清犯阙”),更更远溯至荆轲、专诸、豫让、要离、庆忌、聂政、朱亥诸先贤,通通不能划入“匪”类。我们认为,刺客、杀人犯、悍匪,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杨丨佳(2008年上丨海)的动机虽为泄私愤,但其侵害对象为儆察,因此勉勉强强可以上这个排行榜。反过来,若侵害对象中没有儆察,那无疑将影响他的排名位置,如彭妙计、丁运好(1998豫陕皖苏)之流,战果之丰硕,几乎无人出其右(作案38次,杀死76人),但对象全为手无寸铁的农民,不曾直接与儆察交火,因此目之杀人狂魔则可,誉之剽悍匪徒则过。沈长银、沈长平兄弟(2003-2004年兰州)专杀弱质女流,黄勇(2001-2003年河南平舆)专杀黄口孺子,通通算不得正宗悍匪。
关于标准己,因为本贴研究的是大陆悍匪,是故张子强(祖籍广西玉林,但作案地点在香港),叶成坚(广丨东东莞人,但作案地点在澳门),叶继欢(广丨东海丰人,作案地点香港),季炳雄(广丨东三水人,作案地点香港),张锡铭(台湾人,作案地点台湾)诸辈皆不入此排行榜。库尔班江·依明提、阿不都热合曼·阿扎提(二人于2008年8月4日在新丨疆喀什袭儆,致17死15伤)此二人赤发虬髯、高鼻深目、非我族类,无资格上此排行榜。
至此,我们可以试图对“悍匪”一词的内涵与外延作如下限定:胆大妄为、心狠手辣、图财害命的大陆籍汉族成年男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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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东北二王(1983沈阳)
王宗方、王宗玮,系同胞兄弟,辽宁沈阳人,出生年月不详(据野史,1983年案发时王宗玮约在26岁左右,估计王宗方也在30岁上下)。二王之父亲名王家林,东北机器制造厂中学教丨师。
王宗方从小劣迹斑斑,1974年和1975年,曾两次被收审。1979年在沈阳大东区辽沈卫生院当药剂员期间,又因盗窃被捕,判刑三年。
王宗玮,1976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丨放军,期间伙同王宗方盗走沈阳市大北监狱某驻军值班室3支手丨枪。1980年复员时,私自带回大量子弹和5颗手榴弹。1980年8月份被分配到东北机器制造厂六车间当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