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地区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1-2月份,除云南、天津和内蒙古外,其他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5位的省份中,西藏增速为25.1%(其中拉萨同比增长19.5%,拉动西藏用电增长9.5个百分点);江西增速为16.9%(其中赣州同比增长21.3%,拉动江西用电增长2.8个百分点);湖北增速为14.8%(其中武汉同比增长17.1%,拉动湖北用电增长4.6个百分点);安徽增速为14.5%(其中合肥同比增长13.5%,拉动安徽用电增长2.2个百分点);浙江增速为11.8%(其中杭州同比增长13.0%,拉动浙江用电增长2.3个百分点)。其余还有12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海南(10.5%)、吉林(8.6%)、黑龙江(8.2%)、上海(8.2%)、贵州(8.0%)、江苏(7.9%)、山西(7.6%)、河南(7.5%)、河北(7.3%)、四川(6.8%)、福建(6.8%)和湖南(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