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中高风险地地区返回回人员,除要求其提前报备备之外,对于返回后即确诊人员,建立处处罚制度,让任何存在隐瞒,侥幸心理及其个人自私心理的的人员负出应有代代价,除经济处罚外,可以处拘留,拘役等,建议将其纳纳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内,让所有的因为自己个人的恣意妄为而造造成严重影响的人人悬崖勒马,不敢再轻意妄妄为!2.对于疫情处罚事件处理法律依据不充分的,适时报备上级人大,政府备案。为了更广大人人民的健康安全,特事特特办,广大人民群众也绝对可以理解。3.全面落实疫情期各类公共的集会,聚集等管理制度,落实层层监管,不留死角!4所有中高风险返回人员,一律单独定点检疫,并与本地其他待检人员严格分离,同时落实专车往返,定期做针对性检测!希望本人的这点建议可以为本地疫疫情尽点点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