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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放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持续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报部分市场主体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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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市商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介绍我市促进汽车消费、发放消费补贴的相关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通报我市疫情防控情况,介绍“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继凯通报我市针对市场主体疫情防控督查的相关情况。
市商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作新闻发布
根据本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代表市商务局介绍一下当前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商务厅《关于做好促消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引导促进我市汽车市场回暖、规模扩容、消费提质和服务升级,经市政府同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意见》,将推出九项政策措施:
一是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市政府投入资金1亿元,面向在沈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汽车消费补贴。个人消费者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新车可向政府申领汽车消费补贴。
二是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持续实施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老旧汽车同时本人购买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三是释放农村汽车消费潜力。全年支持举办5场不少于10个品牌参加的汽车下乡活动,每场活动给予主办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
四是搭建汽车展销平台。全年支持举办5场不少于10个品牌、20辆展车参加的集中展销活动,每场活动给予主办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
五是加大汽车销售优惠力度。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持续推出赠送油卡、装饰礼包、汽车保养、延长质保、免息贷款等系列优惠,开展线上直播、网上看车、送车试驾等服务。
六是推动二手车置换消费。完善二手车交易市场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广使用《沈阳市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推动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
七是健全报废车回收网络。提升新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向县、乡镇延伸回收服务网点。
八是优化汽车消费环境。引导汽车销售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坚决杜绝强制搭售、强制保险、价外收费等行为,营造公平诚信交易环境。
九是开展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汽车消费动态,使消费者充分知晓汽车补贴政策及消费导向,营造城市汽车消费文化氛围。
下面,我着重介绍汽车消费补贴发放相关情况:
市政府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对在我市购置非营运车辆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一次性发放总额1亿元的汽车消费补贴。消费补贴实行先领先得,发完即止。
一、资格获取
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自5月1日起,在沈阳市汽车销售企业购置5万元(含)以上非营运新车,可申领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具体类别:一是购买新车发票金额5万元(含)至10万元(含)以内的,每辆补贴2000元。二是购买新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以内的,每辆补贴3000元。三是购买新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
二、平台申领
购车消费者通过“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申报”小程序(二维码)上传购车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于15日内,将补贴款发放至消费者个人同名账户。需申报的材料包括:一是填报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购车金额、车架号、购车人银行卡账户等信息;二是上传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合同原件照片。
三、领取通道
市商务局将在网络或者汽车销售企业公布“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申报”小程序(二维码),个人消费者通过扫描小程序(二维码)申领。
四、其他说明
补贴申领者退车的,需先行退还汽车消费补贴。补贴申领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真实性负责,证明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申领者法律责任。
最后,欢迎广大消费者踊跃购车,参与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欢迎各新闻媒体对沈阳市发放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给予持续宣传报道。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贺燕作新闻发布
2022年4月29日0时-24时,我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一是密切“三公”协作,全力推进流调溯源工作,快速排查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第一时间安排转运,第一时间隔离管控。截至4月29日24时,本轮疫情关联的密切接触者33467人,次级密切接触者32942人,已全部落实了分级管控措施。
二是对涉疫场所进行严格管控,实施终末消毒。截至4月29日24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感染者的行动轨迹,本轮疫情累计划定疫点2632个,累计完成终末消毒面积达962501平方米。
三是经综合研判和风险评估,对达到相关防疫标准的集中隔离人员,有序分批次解除集中隔离。截至4月29日24时,本轮疫情共解离密切接触者31021人,均按规定落实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等要求。
四是进一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2022年4月29日6时,开展苏家屯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共设置采样点位491个,采样台数1520台,共派出采样医护人员1520人。截至4月30日8时,累计检测48.1万人,结果均为阴性。
2022年4月29日7时,开展除苏家屯区的十二个区、县(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共设置采样点位1843个,采样台数2846台,共派出采样医护人员4257人。截至4月30日8时,累计检测311.1万人,结果均为阴性。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境外和域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随着“五一”节日即将到来,人员流动和聚集愈加频繁,我市面临的疫情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再次提醒广大沈城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严格按照沈疫防指发〔2022〕11号《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四件套”要求,避免感染新冠肺炎病毒,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疫情反弹。
1.非必要不离沈。提倡广大市民居家休假,市内及周边游,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市民要谨慎选择目的地,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非必要不得前往风险地区所在市,特别是不前往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所在市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市。确需前往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在出发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申报审核,返回后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域外来(返)沈人员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登录“中国沈阳”网站疫情防控专栏,查询扫描“来(返)沈人员自主报备”二维码,线上向目的地社区(村屯)进行报备。确因特殊原因未提前报备的,须在抵沈12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酒店等报备。来(返)沈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沈后6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离沈和返沈未履行报备程序,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全市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和各类市场、商场,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排查。对于14天内有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告知其来(返)沈前要主动报备,同步将来(返)沈人员相关信息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由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未报备的来沈人员,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不予登记住宿;如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不按规定要求住宿人员报备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加强入境航班、入境人员、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4.严防域外疫情输入。要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沈阳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通告》(第53号)要求,重点关注、重点管控地区的域外来(返)沈人员都要落实主动报备、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特别是要做好货车司机的闭环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严格入沈报备、“落地即检”、收(发)货管理及在沈期间管控。
5.市区两级政府将强化节日期间的应急准备,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向社会进行提示提醒,请广大市民关注我们的相关发布。同时,我们也会做好医务人员、防护物资、消毒药品、仪器设备、检验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按照预案做好了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性局部疫情,就迅速组织扑灭,确保全市整体的稳定。
6.严格重点场所管理。我们也会加强节日期间医疗机构的管理,请广大市民理解并配合,就医就诊时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及时得到医疗服务。我们提倡全市的中小学校师生员工“五一”假期就地过节,尽可能不跨市出行,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在市内休假时,也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会、聚餐。同时,按照市、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返校复学前核酸检测要求,积极做好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工作。
7.继续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一是继续强化城市小区、村屯等入口管控,对外来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进出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盛事通”App电子码通行证核酸检测灰码。二是市民进入所有开放的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都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场所及行业的管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现违反防疫规定的,立即关停整改。三是已开放的商超、批发市场、餐饮机构、旅游景区等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规定。
8.为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我们继续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不提倡聚集聚会,不允许大规模聚集,暂不举办大型的活动、论坛、展会、宴会等群体性活动。洗浴、桑拿、美容、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违反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五一”期间,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还会继续组织扩面核酸检测。假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还要组织1次区域内较大范围的核酸筛查。
10.由于域外仍有多点散发疫情,我们建议市民非必要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的物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在处理快递物品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有序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非必要不跨区流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诊治,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最后,再次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疫情当前,请每一位市民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感谢每位英雄的市民朋友们,是你们的勇敢和担当与我们城市一道背起了责任、扛下了所有,愿我们怀揣信念、继续向前,共同守护好这座英雄的城市。在此,也衷心祝愿大家“五一”假期平安、健康、快乐!
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继凯
作新闻发布
在全市上下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经过前段时间的持续奋战,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全市疫情形势平稳向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球疫情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我市还面临外部疫情输入和内部反弹风险交织叠加的挑战,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千万不能心存侥幸、放松心态。
4月27日以来,依照市防指第48号、55号通告规定,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整改组督促全市13个区、县(市)和市场监管、商务、文旅、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市场主体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10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3401家,对部分市场主体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问题依规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
其中,对20家无视通告规定,擅自营业的洗浴、美容院、棋牌社等市场主体责令关停。对9家无视通告规定,不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饭店、理发店、便利店等市场主体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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