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绝句的四种格式律句汉语虽有四声,但在近体诗中,并不需要象词、曲那样分辨四声,只要粗分成平仄两声即可。要造成声调上的抑扬顿挫,就要交替使用平声和仄声,才不单调。汉语基本上是以两个音节为一个节奏单位的,重音落在后面的音节上。以两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错,就构成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称为律句。对于五言来说,它的基本句型是: 平平仄仄平 或 仄仄平平仄 这两种句型,首尾的平仄相同,即所谓平起平收,仄起仄收。我们若要制造点变化,改成首尾平仄不同,可把最后一字移到前面去,变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除了后面会讲到的特例,五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七言诗只是在五言诗的前面再加一个节奏单位,它的基本句型就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也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这些句型有一个规律,就是逢双必反:第四字的平仄和第二字相反,第六字又与第四字相反,如此反复就形成了节奏感。但是逢单却可反可不反,这是因为重音落在双数音节上,单数音节就相比而言显得不重要了。 我们写诗的时候,很难做到每一句都完全符合基本句型,写绝句时也许还办得到,写八句乃至更长的律诗则几乎不可能。如何变通呢?那就要牺牲掉不太重要的单数字,而保住比较重要的双数字和最重要的最后一字。因此就有了这么一句口诀,叫作“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说第一、三、五(仅指七言)字的平仄可以灵活处理,而第二、四、六以及最后一字的平仄则必须严格遵守。这个口诀不完全准确,在一些情况下一、三、五必须论,在特定的句型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在后面我们会谈到,但接下来我们先来看看如何由这些基本句型构成一首完整的诗。 粘对我们已经知道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怎样由这些句子组成一首诗呢? 近体诗的句子是以两句为一个单位的,每两句(一和二,三和四,依次类推)称为一联,同一联的上下句称为对句,上联的下句和下联的上句称为邻句。近体诗的构成规则就是:对句相对,邻句相粘。 对句相对,是指一联中的上下两句的平仄刚好相反。如果上句是: 仄仄平平仄 下句就是: 平平仄仄平 同理,如果上句是: 平平平仄仄 下句就是: 仄仄仄平平 除了第一联,其它各联的上句不能押韵,必须以仄声收尾,下句一定要押韵,必须以平声收尾,所以五言近体诗的对句除了第一联,只有这两种形式。七言的与此相似。 第一联上句如果不押韵,跟其它各联并无差别,如果上、下两句都要押韵,都要以平声收尾,这第一联就没法完全相对,只能做到头对尾不对,其形式也不外两种: 平起: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起: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再来看看邻句相粘。相粘的意思本来是相同,但是由于是用以仄声结尾的奇数句来粘以平声结尾的偶数句,就只能做到头粘尾不粘。例如,上一联是: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下一联的上句要跟上一联的下句相粘,也必须以平声开头,但又必须以仄声收尾,就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为什么邻句必须相粘呢?原因很简单,是为了变化句型,不单调。如果对句相对,邻句也相对,就成了: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第一、第二联完全相同。在唐以前的所谓齐梁体律诗,就是只讲相对,不知相粘,从头到尾,就只是两种句型不断地重复。唐以后,既讲对句相对,又讲邻句相粘,在一首绝句里面就不会有重复的句型了。 根据粘对规则,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五言绝句的四种格式: 一、仄起首句不押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二、仄起首句押韵: 仄仄仄平平(韵)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三、平起首句不押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四、平起首句押韵: 平平仄仄平(韵) 仄仄仄平平(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五言律诗跟这相似,只不过根据粘对的原则再加上四句而已。比如仄起首句押韵的五言律诗是: 仄仄仄平平(韵)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根据粘对规律,还可以十句、十二句……无限地加上去,而成为排律。 粘对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基本上也是遵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也就是说,要检查一首近体诗是否遵循粘对,一般看其偶数字和最后一字即可。如果对句不对,叫失对;如果邻句不粘,叫失粘。失对和失粘都是近体诗的大忌。相比而言,失对要比失粘严重。粘的规则确定得比较晚,在初唐诗人的诗中还经常能够见到失粘的,即使是杜甫的诗,也偶尔有失粘的,比如名诗《咏怀古迹》的第二首: 摇落深知宋玉悲, 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 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 云雨荒台岂梦思。 最是楚宫俱泯灭, 舟人指点到今疑。 第三句就没能跟第二句相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