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羊区加快引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产业建圈强链和强基提能若干政策》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量质提升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及人才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高新技术企业量质提升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及人才奖励。(责任单位:区新经济和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