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 项目建议书的批
周发改基础〔2022〕156号 签发人:任 哲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周口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周交规划〔2022〕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豫政〔2020〕27号)及市政府会议纪要〔2022〕13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了改善周口中心城区群众出行状况,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提升路网间的转换效率、发挥路网通道效益、带动沿线经济快速发展。原则同意周口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项目(项目代码:2205-411600-04-01-870126)。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商周高速与建设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23.33亩;商周高速与中州路互通立交采用单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7条,拟占地271.266亩;大广高速与北环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56.182亩;大广高速与建设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53.62亩;大广高速与七一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11.674亩;宁洛高速与武盛大道互通立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15条,拟占地504.683亩;宁洛高速与工港大道互通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10.193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进一步优化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2年5月23日

周发改基础〔2022〕156号 签发人:任 哲
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周口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周口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周交规划〔2022〕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豫政〔2020〕27号)及市政府会议纪要〔2022〕13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了改善周口中心城区群众出行状况,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提升路网间的转换效率、发挥路网通道效益、带动沿线经济快速发展。原则同意周口中心城区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项目(项目代码:2205-411600-04-01-870126)。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商周高速与建设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23.33亩;商周高速与中州路互通立交采用单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7条,拟占地271.266亩;大广高速与北环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56.182亩;大广高速与建设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53.62亩;大广高速与七一路互通立交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11.674亩;宁洛高速与武盛大道互通立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15条,拟占地504.683亩;宁洛高速与工港大道互通采用双喇叭,收费站共1处,拟设收费车道8条,拟占地410.193亩。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确定,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你单位根据本批复文件,进一步优化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