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退役复学转专业
1.退役复学类转专业条件
(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应征入伍服兵役满2年退役的学生。
(3)在校和服兵役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申请转专业学生已考试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5)申请转入控制类专业要求应征入伍前的所有课程(除体育课和军事理论课)学分绩点达2.5;申请转入非控制类专业无绩点要求。
(6)2015年及之前入学后服兵役退役后不可从本二批次申请转入本一批次专业(专业录取批次参照江苏当年录取批次)。
2.转入专业名额
退役复学后转专业名额单设,即控制类专业转入名额与非控制类专业转入名额分别不超过3个。
3.转专业流程与要求
(1)退役复学后的第一学年第一周内向转出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转出学院审批,转出学院将审批表和转专业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受理。
(2)第二周,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名额与申请转专业学生人数,组织考核。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申请转入专业的人数多于该专业计划转入数1.2倍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后按照1:1.2进入面试。
(4)转专业最终录取方案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记录(笔试无论考核几门,最终笔试成绩折合成一个百分制成绩记录);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只有面试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既有笔试,又有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5)学院按照可接收人数和总评成绩确定录取人选,教务处将初步结果向学生公示。
(6)教务处对《南京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文。
(7)中途申请放弃转专业者,须在学校发文核准转专业之前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