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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兴县民裴万唤因酒醉口角打死无服族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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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清嘉庆朝刑科题本社会史料辑刊》 第1册 52页
嘉庆八年九月 酒铺 村头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太原等处地方·提督雁门等关军务·并驻防满营官兵兼理太原、大同二镇臣伯麒谨题,为报明事。
嘉庆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据山西按察使朱绍曾呈,据太原府知府李会观呈,据署兴县知县李实好详称,准前署县郭长龄移交:嘉庆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据裴家全村村头裴万财报称:十五日村人裴万唤因与裴景尧饮醉口角起衅,将裴景尧殴伤身死,理合报明。等情。时值前署县郭长龄因公赴省,经卑县典史俞诗振申请,岚县知县黄定常过境相验。
据尸妻裴刘氏供:裴景尧是小妇男人,裴万唤是男人无服族叔,相好没仇。三月十五日晌午,听说男人在裴文槐酒铺被裴万唤打伤,小妇人忙来查看,问据男人说,是裴万唤因夫兄裴景扬借钱出口,没有寄还,向男人村说起衅的,不多一会男人因伤死了,求伸冤。
据见证裴文槐供:小的本村开酒铺生理,三月十五日晌午,裴景尧和裴万唤到小的铺里吃酒,裴万唤说起裴景尧的哥子裴景扬先年借他钱文出口,总不寄还,没有良心,裴景尧不依吵骂起来,小的连忙向劝,不料裴万唤已用手掌把裴景尧左耳连耳窍打伤倒地,停了一会,裴景尧就因伤死了。小的劝阻不及。是实。据凶犯裴万唤供:小的是裴家全村人,年七十一岁,祖父母父母俱故,裴景尧是小的无服族侄,素好没仇。嘉庆八年三月十五日晌午,小的和裴景尧在裴文槐铺里吃酒,大家有些醉了,小的想起裴景尧的哥子裴景扬先年借了小的钱文出口,总不寄还,说他没有良心,裴景尧不依村骂,小的生气就向裴景尧左脸打了一掌,不料他左耳连耳窍打伤倒地,停了一会就死了,并不是有心要打死他的。是实。等供。
该臣看得兴县民裴万唤殴伤裴景尧身死一案。查裴景尧系裴万唤无服族侄,裴万唤应如该县、府、司所拟,合依同姓服尽亲属相殴至死以凡论、斗杀者绞律,应拟绞监候,裴文槐劝阻不及,应毋庸议。裴景扬所欠裴万唤钱文,俟回日自行清偿,无干省释。
相应具题,伏乞皇上睿鉴,敕下三法司,核复施行
嘉庆八年十一月初七日
(批红)三法司核拟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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