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谈论作者的文笔(罗里吧嗦,乱七八糟)和人物(有吗?)。这篇小说唯一值得肯定的只有以太的设定(老生常谈,幼稚),只有这个设定还算亮点。
我最想说的是他的情节:开头几章的无端注水;主角无缘无故成为黑衣人的目标;作者随便给个理由让主角发现手指写字的秘密;主角到伊甸道和队友攀谈(这里还有点悬念);回家后警察来了(和主角开玩笑吗?);主角又跑回去找队友(理由和傻子一样);等到凌晨回家发现队友在自己家;警察又来了,队友跑了;主角被抓入狱,在牢狱里面发现gay,gay也是成员,凑巧地告诉主角秘密;然后抛设定、写论文似的抛出大段设定;主角无原无故爱上黛西。
情节弱到离谱,bug多的不可想象。
总而言之,这篇小说的故事基本没有,情节弱智。人物、文笔乱七八糟。唯有设定尚可,但也是老生常谈,更关键的是,设定和全文基本关系无关。
可能是我过于偏执,难以想象这样的小说也能得奖(发表),个人觉得科幻世界上面许多没有得奖的小说都比它好很多。
我最想说的是他的情节:开头几章的无端注水;主角无缘无故成为黑衣人的目标;作者随便给个理由让主角发现手指写字的秘密;主角到伊甸道和队友攀谈(这里还有点悬念);回家后警察来了(和主角开玩笑吗?);主角又跑回去找队友(理由和傻子一样);等到凌晨回家发现队友在自己家;警察又来了,队友跑了;主角被抓入狱,在牢狱里面发现gay,gay也是成员,凑巧地告诉主角秘密;然后抛设定、写论文似的抛出大段设定;主角无原无故爱上黛西。
情节弱到离谱,bug多的不可想象。
总而言之,这篇小说的故事基本没有,情节弱智。人物、文笔乱七八糟。唯有设定尚可,但也是老生常谈,更关键的是,设定和全文基本关系无关。
可能是我过于偏执,难以想象这样的小说也能得奖(发表),个人觉得科幻世界上面许多没有得奖的小说都比它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