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含取得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在省外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四)不接受考生在本省或外省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