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e吧 关注:927,088贴子:31,347,169

这人是谁,发生了什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萌新想知道,这个时臣做错了什么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1-30 00:08回复
    有人来说说吗,我有很好奇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1-30 00:10
    回复
      葵姐和小樱怎么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01-30 00:18
      回复
        樱被送往间桐家是时辰的决定,葵是完全没主见,嗯听时辰的。然后樱就倒霉了,雁夜认为樱的惨剧都是时辰的问题,倒也有道理就是了
        雁夜嘛,总得来说是个注定失败的小丑,有他没他都一样。单纯一个为了惨而惨的角色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01-30 00:49
        收起回复
          间桐雁夜,算是樱的叔叔


          IP属地:甘肃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01-30 01:34
          回复
            这个人我只能说好似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3-01-30 09:21
            收起回复
              去看看fz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3-01-30 09:55
              回复
                看看动画不就知道了


                IP属地:河南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23-01-30 11:35
                回复
                  纯小丑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3-01-30 12:29
                  回复
                    都是小丑罢了,凡是沟通一下都能解决的问题结果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3-01-30 14:04
                    回复
                      召唤金闪闪
                      害死小孩
                      留麻婆遗嘱
                      败坏家产
                      送樱给虫子
                      惨遭凌辱
                      说话谜语人
                      逼疯妻子
                      让麻婆愉悦,金闪闪杀主夺权
                      让间桐樱黑化冬木沦陷
                      要多少篇幅才能书尽恶毒
                      要多儒雅才能显得无辜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3-01-30 14:21
                      收起回复
                        现在好像也看不到时臣背锅这个梗了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3-01-30 14:42
                        收起回复
                          把樱送人是迫于压力无可奈何的决定,但时臣最大的问题是明知玛奇里(间桐)家是什么状况,还是把樱送给了老虫子。


                          IP属地:澳大利亚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23-01-30 15:49
                          收起回复
                            看看fate zero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3-01-30 16:35
                            回复
                              夜雁?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3-01-30 17: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