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光紫韵吧 关注:55贴子:1,997
  • 4回复贴,共1

☆☆☆ BG文 ☆☆☆ 爱到病态 【短篇 完结】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郑允浩
= = 突然间的灵感,很变态的文章
哎呀呀,我的课程还要一个月结束,纠结之╮(╯_╰)╭
有雷请点击关闭,绝对很多雷


IP属地:江苏1楼2010-07-14 20:27回复
    爱到病态       BY:极光紫韵
    所有的放肆,只不过凭借了我对你的爱。---沈昌珉
    1.
    有这样一种女生,为伤感的小说、电影感动至潸然泪下,为在乎的人的不幸哭到撕心裂肺,却惟独不为自己的委屈落一滴泪。不是冷血,亦不是多情。只是把握地刚刚好,却又失了太多的依靠。
    千晨便是这样一个人,把自己围进用眼泪筑成的墙,却忘记了留一扇出去的门。
    可是她说:我很平凡,不过我会努力深刻自己的人生。
    确实,这样的人是平凡的。或者说,存在于这个世界,我们本身就无法特殊。只是生活中总会有这样的例子,明明大众,却偏要从自己身上找点所谓的特殊;明明平淡,非要搞出点事端证明自己的存在。
    正因为千晨不这样,才更凸显她的特别。她不爱矫揉造作丄,爱恨在她心里太过明显。而让她变成这样的人,是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叫郑允浩。
    其实她第一眼见到郑允浩是在十三岁,那人站在舞台上,明明是一样青涩的年纪,硬是将无形的霸气压进千晨的心脏。那绚丽夺目的舞姿,那举手投足间天然的韵味,不用任何词语形容,就那样深深深深地散发到周围。那时候的她捂住心口对自己说:糟糕,我这是不是春心萌动了。
    不过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一眼看见有印象的人,基本上在睡过一觉做了个梦之后便毫无记忆了。千晨也不例外,所以关于郑允浩的记忆曲线,是从他搬来自己家隔壁才慢慢勾画出来的。
    那时候的千晨依旧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男女有别,都已经十五岁了还是跟着一群男孩子跑在街道里疯疯癫癫。
    她是家长和老师眼中的乖乖女,然而骨子里却带上了无法遮掩的叛逆。她想学那些太妹烫奇形怪状的发型,染光鲜艳丽的发色。不过这些太过招摇,她能做的,只是偶尔坏心眼地跟着一群小混混去欺负比乖乖女更加弱小的群体。
    一直到十六岁前,她都是这样小心翼翼地过着自己的生活。总是沉默平静,偶尔放肆不羁。
    直到郑允浩搬到她家隔壁,直到他第一次看见她非常‘娴熟’地对着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小丄弟弟挥动拳头,直到后来每一次他不厌其烦的阻止,再直到后来他拉起她的手对她说:千晨,如果你非要这样寻找刺激的感觉,那么我会陪着你一起。
    所以就真的一起。
    一起荒废学业,一起抽烟、泡吧、恐吓、群殴......
    那段日子里,千晨总会在五彩的灯光里找一个适合的角度观赏郑允浩的侧脸,然后用近乎贪恋的眼光把那样一个少年刻入自己的脑海深处,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独自思考:这样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爱,如果说出口,会是怎样一番结局。
    她感谢郑允浩,感谢的同时又憎恨将他拉下水的自己。这样矛盾的感情让她更加疯狂地迷恋这样一种放荡的生活,而这样下去的结果,其实是注定要出事的。
    后来,她想方设法去问郑允浩所中意的理想对象。她记得那时候有一根弦蹦地一声,在心间落下了再也无法连接的伤。
    为人善良,规矩稳重,偶尔霸道但只能在他面前。
    是啊,郑允浩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喜欢太妹般的千晨;郑允浩这样的人,怎么会在深深了解她的前提下,喜欢上这样一个阴阳两面的人;郑允浩这样的人,如若不是答应了她母亲要好好照顾,又怎么会甘心陪着她一起疯.......
    所以她开始狠狠嘲笑自己,却又近乎变态地往者郑允浩所说的那个方向发展。她是寂寞的,但又不想永远被寂寞包围。于是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改变,却更加偏离了正常人的轨道。
    后来郑允浩拉着她的手说:千晨,我们考一样的高中一样的大学好不好。我照顾你,你陪着我,我们做一世的好兄妹。
    千晨记得那样一个日子,郑允浩嘴角的小痣就像婴儿眨巴的眼睛,纯洁地让她心甘情愿改掉之前所有的不好。于是她伸手环抱住郑允浩,闭眼浅浅微笑:好,我们再也不和那群混混一起胡闹。
    


    IP属地:江苏2楼2010-07-14 20:31
    回复
      11.
      千晨醒来已经是两小时之后,她听见周围有很大的吵闹声,貌似还有沈昌珉的声音。
      着急地坐起身想要看个究竟,一双手及时稳住了她的身体。
      是郑允浩。
      可是却是陌生的。
      他不认得千晨,眼睛里带有的只有疑问和紧张。
      他说:千晨小姐,我们是警察,迫不得已才利用你引出沈昌珉。我们知道现在要你帮助我们很困难,但沈昌珉先生确实做了许多错事,我们只是希望他不要一错再错。你.........
      千晨从郑允浩的眼里看不到一点虚假,她颤抖着双手望向他,张嘴的时候早就忘记要说什么。她知道这个郑允浩不是以前的那个了,不再是那个她爱着的,她追随着并陪伴着她的,美好的少年。
      可是对于千晨来说,只要郑允浩这个人还在,就已经是万幸。
      她抹了下眼睛,没有泪。
      也就证明那么多年来一直日思夜想的人,其实早就占不到从前定位的重量。
      镇定地坐到一旁直视允浩的眼睛:你恨沈昌珉么?
      郑允浩先是错愕,随即又笑笑:不恨,但是我必需逮捕他。
      千晨低下头思考了一会,抬头的时候朝着郑允浩浅浅一笑:我会帮你的。
      12.
      沈昌珉一定不会忘了那一天,心痛和心碎一并袭来,除了疼痛,只剩绝望。
      千晨被郑允浩扶着站到他面前,淡淡笑着,很幸福的模样。
      她的眼睛里都是雾气,却偏偏倔强地傲慢勾人。
      她走过去,虽然是抬起头才能看见沈昌珉的脸,却是非常自信的神(百度)色。
      她说:沈昌珉,你为什么不怀疑我会在那样一个雨夜找到你并且帮你脱了险呢。你又为什么不想想,我如果没有任何其他目的,怎么会那么轻易答应呆在你身边。
      她这么说着,眼泪一滴一滴地掉。
      沈昌珉甚至忘记了去替她擦拭,眼中的冰凉一点一点加剧。
      他试着走上前拉住千晨,咬住唇隐忍心中的害怕。
      就算兄弟出卖他,就算知道来见郑允浩会万劫不复,可为了千晨,他还是来了。他不是傻到认为千晨会死心塌地爱上他,但他只是想赌千晨不会骗他。
      你在骗我对不对,千晨,这些年的相处不会是假的,你怎么可能有机会把我的消息透露给其他人,我把你藏得那么好,我.......
      千晨慢慢拉起昌珉的手,依旧笑着,眼泪不断:是啊,你把我藏得很好。可是你忘记了么,千晨的心里,郑允浩才是全部。你一定忘记了,我能多活这三年的理由,并不是你。
      有些话,听得懂的人只要几个字就不用再确认,而听不懂的,即使解释一辈子依旧迷蒙茫然。
      沈昌珉属于前者,郑允浩属于后者。
      千晨的这一番话,彻底断了沈昌珉的希望。他所有的猜测都因为那一句并不是你得到否定,他所有的情感也都因为一句并不是你彻底绝望。
      在千晨心底,他终究敌不过一个郑允浩。即使他为她疯狂,为她自投罗网,为她送死,她依旧不会在乎一分一毫。
      而郑允浩,一头雾水地看着泪迹斑斑的两人,竟也跟着隐隐心痛。
      他不会忘记沈昌珉自动走到他面前伸出双手的神情,决绝的、苍白的。可下一秒,沈昌珉竟抢着他的抢对准了千晨。
      很短的时间,或许只有零点零几秒,千晨的胸口迅速蔓延出一朵妖艳的花。她笑得灿烂,竟是真正幸福的模样。
      沈昌珉冲过去抱住她,哭着微笑:千晨,他们这些人所有的放肆,只不过凭借了我对你的爱。
      而千晨回给他的最后一句话,只有两个字:养你。
      “要是将来我没办法养活自己怎么办?”
      “那就让我养你好了,我会一直养着你的。”
      ......
      13.
      其实我可以一句话都不对你说,又其实,我已经把句句话都对你说明。
      千晨一直都不敢去承认爱上了沈昌珉,因为若不是先遇见郑允浩,那么她的心,肯定可以完整地去爱着那个笑起来呈大小眼的男人。
      她决定帮郑允浩的时候,万念俱灰。
      她不知道为什么为了郑允浩她可以这样,但她却在那一刻才明白,早就在某个被拥着入睡哭湿枕巾的夜晚,一个叫沈昌珉的男人把他解救出了她自己筑的泪墙。
      回想起在一起的一点一滴,其实真的没什么好去回忆。
      当子弹射穿心脏,终于幸福地知道了什么是解脱。
      她不会再因为郑允浩无法完整地幸福,因为那个抱着她的男人,已经说出了他的爱,他对她的爱。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完美结局,你爱我就要长相厮守;世界上也没有绝对不变的东西,我爱你就要万年如一。
      但世界上,有永远流连于心间的感觉。因为爱你恨你,是属于自己最彻底的放肆。
      -----------------------------------------END-----------------------------------------
      


      IP属地:江苏7楼2010-07-14 20:33
      回复
        啊————
        阿紫————我发文了,帮我捧捧场~~~
        http://tieba.baidu.com/f?kz=828144068
        来吧来吧~~
        好想你~~


        IP属地:福建8楼2010-07-14 20:39
        回复
          回复:8楼
          OK,哈哈


          IP属地:江苏9楼2010-07-14 20: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