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建筑幕墙工程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建筑幕墙工程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2项中的1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高度60米以上、单位工程量6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2个;
高度20米以上、单位工程量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幕墙工程4个。
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部门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工程技术人员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且建筑。结构、机械、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设备。
以上就是建筑幕墙工程二级资质办理流程及资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