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吧 关注:63,293贴子:798,690
  • 25回复贴,共1

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请教大神,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请教大神,为啥不计规费税金。预付款不给规税这不是艹施工单位啊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5-04 15:32回复
    还有这个题,质保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在预付款的支付、扣回及价格调整的金额,那这个计算式子不带着价格调整后的金额嘛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05-04 15:41
    回复
      监理好难啊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05-04 15:42
      收起回复
        大哥在哪里啊,出来解解惑啊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05-04 15:45
        回复
          监理题目出的不严谨,你看题目上给你措施费 其他项目费 规税的计取办法了吗?没给不用擅自做主考虑。没给就不要延伸那么多,这是监理考试,不是造价考试。


          IP属地:北京5楼2023-05-04 15:58
          收起回复
            这个PDF做的太乱了,这是一部分题目,我就两个疑问,一是既然叫材料预付款,为什么不计规税;二是质保金的计算基数不是不包含价格调整的金额,此题又包含。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05-04 16:54
            回复
              我来给你正正逻辑:1、合同约定预付款为分部分项清单计价合计的20%,又不是分部分项工程款合计的20%,为啥要计规税?2、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按每次工程款的5%扣留,为啥不能包括价格调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那条前还有一句,质保金计算按专用条款约定,没有才按你说的。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3-05-04 17:17
              收起回复
                哥们,真心不用纠结,等你考一造,你就知道监理纯粹就是个玩儿


                IP属地:河南8楼2023-05-04 18:13
                收起回复
                  分类分项清单计价,单价计过税了,都是含税的,为什么要扣税,在算单价时,人,材,机都是不含税的价,最后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差来带入税。


                  IP属地:云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3-05-04 19:55
                  回复
                    因为是款 不是费 款全含里面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3-05-05 14:15
                    回复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3-05-05 16:51
                      回复
                        垃圾题目而已,没有这样对应的,预付款 比例对应的是工程款,怎么能对应分部分项费用?


                        IP属地:山东13楼2023-05-05 20:50
                        回复
                          别听某些自以为是的吊人瞎分析,就差找他去批改试卷了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3-05-05 22:25
                          收起回复
                            你这也没题目,就一个答案也没法帮你分析呀


                            IP属地:浙江15楼2023-05-06 01:09
                            回复
                              有些大傻子三控140多,案例才100多一点,也不知道咋学的,以为自己案例要满分,结果就那点,错哪知道了吗?就跟死鸭子似的。


                              IP属地:浙江16楼2023-05-06 20: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