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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尼拉姑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三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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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调查对象为东川区尼拉姑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三个地块(本次调查地块),分别为地块一、地块二(DTC2021-016号地块)、地块三(DTC2021-017号地块)。地块一1990年之前为农用地;地块二和地块三用途变更之前农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1'29.87",北纬26°5'30.80",占地面积为105435.65m2(158.15亩)。其中地块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1'25.08",北纬26°5'28.95",占地面积为18009.87m2(27.01亩);地块二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1'28.82",北纬26°5'29.84",占地面积为53707.06m2(80.56亩);地块三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3°11'34.17",北纬26°5'32.80",占地面积为33718.72m2(50.58亩)。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东川区2011年度第二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咨复(2012)83号),地块一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根据《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东规条(2021)44号)以及《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东规条(2021)37号),地块二和地块三规划用地性质分别为居住用地和居住用地(R21)。三个地块同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1日)中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昆明市东川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云南易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东川区尼拉姑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三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项目组在现有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导则和规范,相继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最终编制形成《东川区尼拉姑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三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IP属地:云南1楼2023-07-04 17: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