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央企劳务派遣,和另外几个同事被单位忽悠交了1200元组织中介认定了一个建筑工程助理工程师职称,这类本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都是人社局认定的,我发现电子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及认定表的工作经历是虚假的,就在网上写市长信箱联系到了大市人社局,大市人社局打电话说了我一通,让我报警,我承认错误后,他让我联系下属县级市人社局职称办,因为我的职称是中介在下属县级市认定的。我到县级市人社局职称科室认错,科长问了过程,这期间还有一个工作人员拿着纸笔在旁边记录,科长原谅了我,打电话给大市人社局领导,说考虑到我主动承认错误,建议不把我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还有全省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这样不影响我买房贷款什么的,但是三年内不能评职称了,然后我被要求写了一个“情况说明”申请撤销职称。我问他这件事有什么影响,他说没什么事,对我考别的试没有影响,我问他有些好单位要背调,有影响吗?他说查不出来。(我就忘了问考公这件事了)。科长手下的一个办公人员悄悄告诉我说三年不能评职称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还叫我不要再提这件事了,回去也不要和别人讲。请问大家这件事会对我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政审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