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车办理牌照期限的通告
根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低速四轮车)电动车办理牌照,从2023年5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期限为6个月。
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电动自行车通行识别码(红牌)、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通行识别码(黑牌)办理端口。请广大电动车车主尽快携带相关手续到电动车办理网点办理相关业务!11月1日未上电动车车号牌的电动车将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望车主们相互告知!
温馨提示
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及电动车通行识别码相关手续:
1、骑行车辆到现场核验,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2、提交来历证明(发票或者收据)、合格证,无以上凭证可以签订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3、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
4、不得对电动车进行非法加装或改装。
根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的(二轮、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低速四轮车)电动车办理牌照,从2023年5月1日开始,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期限为6个月。
到期后系统将关闭电动自行车通行识别码(红牌)、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通行识别码(黑牌)办理端口。请广大电动车车主尽快携带相关手续到电动车办理网点办理相关业务!11月1日未上电动车车号牌的电动车将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望车主们相互告知!
温馨提示
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及电动车通行识别码相关手续:
1、骑行车辆到现场核验,应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2、提交来历证明(发票或者收据)、合格证,无以上凭证可以签订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3、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
4、不得对电动车进行非法加装或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