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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闻博:秦汉“内史——诸郡”武官演变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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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武帝以降地方武官的“边地化”趋势
西汉立国至景武之世,出现较大规模的&事活动。景帝对内平定七国之乱,武帝对外征伐四夷,巩固政权并将王朝推向新阶段。秦、西汉早期的武官设置与&事组织体系,在上述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演进。相对中&&军、校尉、中郎将的发展,[48]西汉武帝以后的内地郡县,则出现武职的退缩。不少秦、西汉早期存在的武官系统,仅在边郡都尉府下有设。这里将这一演进,称为地方&事组织的“边地化”。这里所使用的“边地化”,并非指内郡或其他地区出现边地的&事组织设置,而是指&事机构日益集中在与京师、内郡相对的边郡地区。[49]
前引《百官公卿表》记地方郡县组织以长吏相关内容为主,较为简略。后人钩沉索隐,又做有进一步工作。[50]严耕望特别制有“汉代地方行政组织系统图”,为学界研究提供了很大便利。而据前论,秦及西汉早期郡级组织中,郡尉府系统尤为瞩目。郡尉与郡守同秩,所属官吏有司马—候,骑司马—骑千人,郡发弩、郡司空、郡轻车等。与之对照,严氏“组织系统图”实际所反映的,乃是西汉中期至东汉的情形。图中太守下有“司马”,文中未说明,似应改置于都尉下,且多设于边郡。此外,“组织系统图”所列郡都尉下佐官、属吏,只有丞、功曹、主簿、议曹几种。与历史前期情况对照,相关差别明显。


IP属地:北京1楼2023-10-12 23:48回复
    需要指出,西汉早期以后的官印、封泥中,仍能看到地方司马、候的材料。官印如“长沙司马”(233、234)、“胶西司马”(235)、“胶西候印”(236、237)、“菑川司马”、“菑川候印”(240-242)、“济南司马”(243、244)、“济南候印”(245、246)等。[51]不过,这些均属地方王国官印,而非郡(及所属县)印。吴荣曾讨论西汉王国官制,已将相关材料归入“卫尉”之“司马、千人”条,及“中尉”之“候”条下。[52]《汉书》卷七七《盖宽饶传》记“先是时,卫司马在部,见卫尉拜谒,常为卫官繇使市买。……卫尉私使宽饶出,……由是卫官不复私使候、司马”。可知,卫尉机构又称“卫官”。汉印见有“卫官候之印”(167),印文五字,时代在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后,“候”前加有限定语,为中央卫尉所辖候印。而在王国中,“中尉掌武职”,主军吏,备盗贼,地位重要。“史书中常常是‘傅、相、中尉’并称,朝廷往往‘移书傅、相、中尉’,并且明确说‘傅、相、中尉,皆以辅正为职’”。[53]因此,相对卫尉,这些王国司马印为中尉属吏用印的可能性,实际更大。[54]


    IP属地:北京2楼2023-10-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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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封泥,之前学者例举有“豫章司马”、“琅邪司马”、“□西司马”、“广都司马”(《封泥考略》卷四、三十九页),“东郡司马”(《续封泥考略》卷二、十九页),“豫章候”(《封泥考略》卷四,四十一页),“临菑候”(《续封泥考略》卷二,二十页)。[55]可补充者又有“胶西候印”、“武都候印”。[56]今对照拓影,“琅邪司马”、“东郡司马”依印文特征,时代应属于秦。“□西司马”可能为“胶西司马”,但“□”字残缺过甚,不纳入讨论。“胶西候印”,属王国印,前已论。“广都”,县名,故治在今四川成都东南,属蜀郡。[57]吴式芬《封泥考略》还见有“广都左尉”。[58]“广都司马”属县司马,封泥时代亦当较早。如此,与汉郡职官有关者,主要为“豫章司马”、“豫章候”、“临菑候”、“武都候印”。按豫章,高帝五年(前202)前、景帝四年(前153)后有置,[59]武帝平南越前,一直与南越临界,为南边郡。设相关职官恐与此有关。临菑,秦时已设郡,[60]汉初承秦。高帝六年(前201)“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61]之后虽多有分合,但多称齐国或齐郡,不复称临菑郡。临菑是否“秦汉时期属于‘外接于胡、越’的边郡”,还可讨论,但作为西汉初年置郡而设有候,符合当时的时代特征。武都,大体“以岐陇以南,汉川以西的白马氐合以陇西郡数县而成”,[62]为西部边郡,故设有候官。[63]郡内设道较多,有大量外族聚居。


      IP属地:北京3楼2023-10-13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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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传世文献所载郡司马、候者,也呈现这种特征。郡司马资料如《汉书》卷七九《冯奉世传》“奉世长子谭,太常举孝廉为郎,功次补天水司马”,同书卷九〇《酷吏传·田广明》“以郎为天水司马”,同书卷九五《西南夷传》“大将军凤于是荐金城司马陈立为牂柯太守”。《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渠犂》“张掖、酒泉遣骑假司马为斥候”,则提到“骑假司马”。郡候资料如《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酒泉候宜君”,同书卷六九《赵充国传》“酒泉候奉世”。[65-1]又,《汉书》卷九三《佞幸传·董贤》云“问及其父为云中侯,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按“云中侯”,《汉书补注》本作“云中候”。[65]据下文“即日征为霸陵令”语,当以后者为是。《汉书注校补》云“云中候,候属中尉,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各门有门候。蔡质《汉仪》曰:‘门候见校尉,执板下拜,则其秩甚卑也。’寿昌案:‘以左右式道候例之,秩六百石,贤父恭殆以御史任内,左降为候也。’”[66]所论虽对秩级认识有可取处,然于职官性质之判断,未达一间。云中候当为云中郡都尉所统之候。又,《汉书》卷&&上《严助传》“乃遣助以节发兵会稽。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助乃斩一司马,谕意指”,陈直按:“司马,会稽郡之司马也。”[67]会稽临东瓯,属边郡,设有郡司马是可能的。《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下》“东南一尉”,颜注引孟康曰“会稽东部都尉也”。《太平御览》卷二四一《职官部三九》引《临海记》“汉元鼎五年(前112),立都尉府于候官,以镇抚二越,所谓东南一尉者也”。[68]综上而言,这些例证所反映的,多属于边郡情形。


        IP属地:北京4楼2023-10-14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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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书·地理志》记录西汉地方所置郡、县,当地如设有盐、铁等“特种官署”,多有所交代。其中虽存在一些脱漏、讹误,但&事类“官署”只提到庐江郡“有楼船官”,南郡“有发弩官”,[69]却无疑值得注意。西汉诸郡依自然地理条件,相应设材官、骑士、楼船等不同兵种。这些当时似已从都尉武官组织中分离,重为独立的&&系统。都尉系统职官的退缩,在尹湾汉简《集簿》等木牍中有直接体现。在木牍所记录的成帝时东海郡吏员设置情况中,相对于太守府27名吏员,都尉府为“都尉一人,丞一人,卒史二人,属三人,书佐五人,凡十二人”(一正)。[70]东海郡东临海疆,[71]都尉府吏员却不及太守府一半,且皆为文吏,值得注意。《集簿》列举乃依秩级,而非职事,与严氏所制图互为表里,又与汉初《二年律令·秩律》郡尉统有众多武职,对比鲜明,显示西汉中期以后郡尉系统所属官吏的设置变化。
          秦县道与&事相关职官,涉及令、尉、司马、司空、库、发弩、士吏、校长、髦长等多种。《二年律令·秩律》还提到汉初县道似有候,个别且另设塞尉、城尉。而据尹湾汉简,成帝时东海郡所辖诸县,在令、长、尉外,只见有游徼及与早期校长相对的亭长。当时东海郡县分四等,侯国分两等。其中,千石、六百、四百石县基本设两尉,只平曲设一尉。四百石侯国,有两尉,也有一尉。三百石小县,有两尉、一尉、不设尉三种情况。三百石侯国则至多设一尉,更多不设尉。在38个县邑侯国中,未设尉的县、候国达13个。[72]
          与此相对,武帝以来的西北边郡&事组织则持续发展。上世纪敦煌、居延等西北汉简的大量发现,使我们在《汉书·百官公卿表》“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卫宏《汉旧仪》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等有限记载外,对边郡&事组织有了更具体认识。据《二年律令·秩律》,汉初中&、地方&事组织虽设置普遍,但常设武官的属吏有长史者,仅见于将军一级。今边郡已置有长史,且长史属太守而非都尉。边郡太守于&事上的专任一面,似有发展。相对内郡只有郡都尉,此阶段边郡则在郡都尉外,多同时设部都尉、属国都尉、农都尉,骑都尉中的几种。[73]至于秦及汉初内史、诸郡所普遍设置的司马、千人、候、士吏等,此时也主要集中存在于边郡部都尉系统。地方旧有&事组织,由此呈现“边地化”特征。


          IP属地:北京5楼2023-10-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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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学者对西北汉简所见“士吏”多有关注。[74]不过,秦及汉初,此种官吏在地方各县实际普遍设置。如睡虎地秦简《秦律杂抄》“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二),“令、尉、士吏弗得,赀一甲。……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赀一甲”(一二至一四),《秦律杂抄》“·戍律曰:同居毋并行,县啬夫、尉及士吏行戍不以律,赀二甲”(三九),以及《二年律令·具律》“诸欲告罪人,及有罪先自告而远其县廷者,皆得告所在乡,乡官谨听,书其告,上县道官。廷士吏亦得听告”(一〇一),《捕律》“盗贼发,士吏、求盗部者,及令、丞、尉弗觉智(知),士吏、求盗皆以卒戍边二岁”(一四四),“群盗、盗贼发,……发及斗杀人而不得,官啬夫、士吏、吏部主者,罚金各二两”(一四六、一四七),《钱律》“盗铸钱及佐者,……尉、尉史、乡部、官啬夫、士吏、部主者弗得,罚金四两”(二〇一、二〇二),等等。士吏是与地方治安关系密切的低级吏员。岳麓秦简《为吏治官及黔首》出现“〔士〕吏捕盗”(1563)语,[75]同样显示此职曾经的常态化特征。如将此置于帝国地方武官系统的演进脉络中,武帝以来的相关变化,正是地方&事组织“边地化”发展的一个侧面。


            IP属地:北京6楼2023-10-15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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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参见拙文《秦汉&&演变研究》第一章,第40—86页。
              [49]游逸飞提示,相关亦可表述为:由于内郡去&事化,逐步废除多数武职,而边郡的&事功能加强、凸显,地方&事组织整体呈现边地化的趋势。
              [50]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秦汉郡县属吏研究的学术回顾参见李迎春《20世纪以来秦汉郡县属吏研究综述》,《石家庄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51]罗福颐主编《秦汉南北朝官印征存》卷三,第42—45页。
              [52]参见吴荣曾《西汉王国官制考实》(原刊《北京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收入所着《先秦两汉史研究》,中华书局,1995年,第294、304页。其中还列举有“赵千人(《十六金符斋印存》)”。
              [53]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第741—742页。
              [54]徐州西汉楚王墓群中,以狮子山楚王墓所出封泥印章最&系统。其中,与武职相关者有“楚中尉印”、“楚中司马”、“楚中司空”、“楚中候印”、“楚武库印”;“楚骑尉印”、“楚骑千人”;“楚轻车印”;“楚都尉印”、“楚司马印”、“楚营司马”、“楚营司空”等(相关学术回顾及资料汇总参见李银德《徐州出土西汉印章与封泥概述》,西泠印社、中国印学博物馆编《青泥遗珍——战国秦汉封泥文字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西泠印社出版社,2010年,第16—17页)。中尉系统之外,因需别置骑尉、都尉。不过,即使如此,这些用印仍属王国内“中&”职官,而非郡尉系统。


              IP属地:北京7楼2023-10-1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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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陈直《汉书新证》,中华书局,2008年,第130页;相关论述又见陈直《居延汉简解要》,收入所着《居延汉简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第181页。
                [56]孙慰祖主编《古封泥集成》,上海书店,1994年,第126、127页。
                [57]《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第1598页。
                [58]探讨参见赵平安《秦西汉误释未释官印考》,《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第63页。
                [59]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6页。
                [60]辛德勇《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第65—66页。
                [61]《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第61页。
                [62]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152页。
                [63]汉简、玺印中的边郡职官资料,可参见陈梦家《汉简所见居延边塞与防御组织》(原刊《考古学报》19&&年第1期),收入所着《汉简缀述》,第37—45页。
                [65-1]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云“沈钦韩说,‘侯’当为‘候’,奉世即冯奉世”,第2999页。故“候”,底本原作“侯”,整理者乃据沈钦韩《汉书疏证》卷三一“酒泉侯奉世”条改。
                [65]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影印本,1983年,第1561页上栏。
                [66]周寿昌《汉书注校补》卷五〇,收入张舜徽主编《二十五史三编》,岳麓书社,1994年,第3分册,第667页上栏。
                [67]陈直《汉书新证》,第328—329页。
                [68]《太平御览》,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年,第1144页下栏。


                IP属地:北京9楼2023-10-15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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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相关论述又参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204—215页。唯严氏所引某些材料时代较早,实际还可进一步区分。
                  [70]木牍二正面更具体写明“书佐五人”实际是“书佐四人,用算佐一人”。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第77、79页。
                  [71]西汉初高帝时期,楚国所属东海郡与齐国所属琅邪郡境内没有侯国分布。马孟龙推测“秦国统一天下后,琅邪、东海两郡被视为帝国的东&。如秦始皇二十八年所立琅邪刻石,其铭文便有‘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以及‘乃抚东土,至于琅邪’等词句。而在东海郡朐县,秦始皇还立有东门阙,作为帝国东大门的象征”,“刘邦不在东海、琅邪两郡封置侯国,可能是将两郡视为帝国东&,故遵照‘边郡不置侯国’通例行事”。《西汉侯国地理》中编第二章,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37页。
                  [72]以至有意见认为,这不但证明汉县有不置尉者,且“汉县(侯国)不置尉者比例相当大”。廖伯源《汉初县吏之秩阶及其任命》(原刊《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编《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研究文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1页。此外,尹湾汉简《集簿》还提到“县邑侯国卅八……其廿四有堠?都官二”(一正)。如释文不误,其中24个县邑侯国建有供了望备警的防御建筑。不过相关人员似未纳入《集簿》的吏员统计,应主要通过派役实现维护。
                  [73]《百官公卿表》记“农都尉、属国都尉,皆武帝初置”,《续汉书·百官志五》复云“武帝……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相关参见陈梦家《西汉都尉考》,《汉简缀述》,第125—131页。
                  [74]学术梳理及最新探讨,参见黎明钊《士吏的职责与工作:额济纳汉简读记》,《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第48期,2008年。
                  [75]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第28页。


                  IP属地:北京10楼2023-10-1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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