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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 掐分算秒

回到分局,先到食堂吃了点儿东西,然后直接到局长办公室。那时局里的办公条件很差,四个局领导挤在一间屋子里。
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新华见我在门口探头探脑,就知道有事要说,立即起身把我带到隔壁会议室。
我把金陵饭店的案子向他作了汇报,他听了以后问:“这个柳世海怎么办,是不是要办刑拘啊?”
“我看先不用。”
“哦?你说说看。”
“因为我看他不像!”干刑警这么多年,这点儿感觉我还是有的。
见老张看着我,我赶紧说:“如果单独就这么一起案子,又有失主的指认,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如果把过去发生在金陵饭店的那么多案子串并起来,再来看柳世海,他不是能做那么多案子的人。就是这次,经过我们了解,那天跟他一起值班的保安证明,他确实提前了一个多小时换衣服离开了饭店,这跟他老婆说他回家的时间是一致的。案发后饭店安保部去他家找他时,他正呼呼大睡呢。”
“那你把他带回来干什么?”老张有些不解。
我把自己的考虑对老张说了,老张点点头,说:“那好!就按你的意见办,先把柳世海留在队里,但是你要抓紧办。这次失主还在,破案条件不错,不能再让那个家伙跑掉了!”
“那当然!”我答应着,从老张那里出来,到洗手间擦了把脸,回到队里,吩咐内勤小高安排柳世海住下,随即带上程翔,再次来到金陵饭店。
这次我们没有到安保部,而是直接穿过大堂,来到左手边的电梯间,乘电梯直达11层。
供住客使用的电梯共有六部,一边三部,上下很快。
我们摁响了1101房间的门铃,里面一个女人问是谁,我们说明了身份,对方通过门上的猫眼看了好一会儿,才把门打开。
“你们把我的钱找回来了吗?”梁陈丽娜上来就问。这是一个身材瘦小的女子,一口港腔。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个案子现在由我们分局刑警队负责,有些情况需要和你核实一下。”
“什么情况?我不是把人认出来了吗?”她有些不明白。
我只好耐着性子跟她解释:“你是指认了一个,但是我们还需要其他证据,希望你能配合。”
“好吧,让我怎么配合?”她有些不满。
我对她说:“你跟我们讲一讲到你房间那个人的特征,越详细越好。”
“那个人嘛,我没有认错。他当时穿的是保安制服,我也没记错。嗯,他手里拿着一部对讲机……”她说到这里,我马上让程翔下楼到安保部去借一部,然后示意她接着说。
“那个人胸前有牌子,但是号码没看清。对了,这两天我特意看了一下值班的保安,他们的腰上都扎着武装带,头上戴着大盖帽。那天晚上那个人,没扎武装带,也没戴帽子。”
“很好!这些情况我都记下来了。你再把整个事情经过说一下,时间说得越准确越好。”我提示她说。
“三天前,也就是17号,晚上10点45分左右,我回到饭店,先到隔壁房间跟同事打了个招呼,然后回房拿了一份函件出门下楼到一楼大堂商务中心发传真。没想到前面有好几个人在等,需要排队,我就把函件交给传真室小姐,自己上楼回房间。一进房间,就发现了那个人。等那个人走以后,我觉得有点儿不大对头,拿出钱包打开一看,少了三张1000元港币。我马上到隔壁房间,跟同事讲,由同事先打电话给前台,然后我再下楼到前台,让她们向派出所报案。”她边回忆边说。
我问:“你离开房间时,肯定自己把门关上了吗?”
“关了!”她的回答十分肯定,又晃了晃手中的钥匙牌,说,“我用它转了一圈,又拧了一下门把手,确认已经关上。”
我接过那个钥匙牌,捏在手里圆圆润润的,看了看,正反面都是房间号,递还给她,再问:“你在下楼之前检查过自己的钱包吗?”
“我到楼下发传真时怕要用零钱,特意从钱包里拿了一些。走之前钱包还是好好的,回来以后就发现丢钱了。”她肯定地说。
我环顾四周,问道:“你的钱包放在什么地方?”
她指了指床头柜上的坤包,说:“就是那里。”
说到这里,程翔拿着一部对讲机回来了。
失主一看,马上说:“对!那天晚上那个人就是拿着这样的对讲机,一模一样!”
该了解的都了解了,我们起身离开1101房间,临走时我对梁陈丽娜说:“你不用急,三天之内,我一定把你丢的钱找回来!”
我和程翔先到隔壁,找梁陈丽娜的同事核实情况,然后乘电梯下楼来到大堂,让值班经理找来三天前晚上的电话记录。
最后,我俩沿着几个保安值班的点走了一遍。其中一个在饭店大堂的入口处,位于电梯间和商务中心传真室之间,我还跟在那里值班的保安聊了一会儿。
回到刑警队,我立即把队里的侦查员召集起来,让他们两人一组,对金陵饭店18个保安在17日那天晚上11点前后所处的位置,逐个进行了解、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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