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吧 关注:7,938贴子:120,341
  • 0回复贴,共1

明达皇后“襁褓而入禁庭,总角而亲宸扆”,(《宋会要辑稿·后妃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明达皇后“襁褓而入禁庭,总角而亲宸扆”,(《宋会要辑稿·后妃一》)由其卒年推断,大约生于元祐三年至四年之间,生下不久就被抱入宫中,差不多同时,元祐四年兴龙节前后,发生了北宋史上著名的“乳母案”,“雇乳母者为刘氏也”,(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六,中华书局,1992年,第10520页)刘氏即元符皇后,“兴龙节”为哲宗生日所设,即十二月八日。时年,哲宗“十四岁,而生于十二月,其实犹十三岁”,元符皇后大概只有十一二岁,却为哲宗怀下第一个孩子,事件经左谏议大夫刘安世上疏始为宣仁太后所知,宣仁太后先后给出两个迥异的辩解理由:一说“先帝有一二喫乳公主也”;另一说“禁中为高族雇乳母”,皆经不起推敲:先帝去世已近五年,不可能还有一二需要母乳喂养的幼女;“为高族雇乳母”,就是为宣仁太后娘家雇乳母,宣仁太后向来标榜“抑绝外家私恩”,何以竟不惜动用宫中力量为娘家寻保姆?(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六,第10511、10518、10520页)自相矛盾之处,源于此事大出宣仁太后意外,因而慌不择言,由此推断,宣仁太后很可能事先毫不知情,言官却将矛头对准自己,屡屡触及她作为祖母的“保佑”和“护视”之责,这势必进一步触怒宣仁太后,一怒之下,很可能将婴儿扼杀于摇篮之内,毕竟,两宋时期,“生子不举”乃至溺杀司空见惯。另外,《宋史·后妃下》称,“(刘氏)生一子二女”,但《宋史·公主传》、《东都事略》、《皇宋十朝纲要》等所有可见史籍中,仅留下元符皇后所生皇子茂及第二女懿宁公主下落,对于她生下的第一个女儿,“乳母案”的主角,均只字未提,间接呼应了以上推断。


IP属地:山东1楼2023-11-29 08:2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