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路以东、长城路以南、菜园刘庄以西、菜园刘庄以北地块位于菏泽市鲁西新区岳程办事处菜园刘村。本次调查地块的面积为9886m2,原地块用地性质为耕地,本项目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文中: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须对变更用地性质的广州路以东、长城路以南、菜园刘庄以西、菜园刘庄以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广州路以东、长城路以南、菜园刘庄以西、菜园刘庄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得知,根据调查,本地块内2012年前一直为耕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和树木,2012年建设居民区,2015年地块内中间民居区拆除,东南侧新建居民区,目前地块内为鲁西新区岳程办事处菜园刘村的耕地,主要种植蔬菜,地块东南有一处居民区。周边无生产性企业,有一处粮食收购点,对地块无污染物迁移。
2023年10月,项目组人员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对其主要结果进行了总结。地块位于菏泽市鲁西新区岳程办事处菜园刘村,通过对地块周边环境及地块现状情况的调查与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情况。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污染源,当前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文中: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规定,须对变更用地性质的广州路以东、长城路以南、菜园刘庄以西、菜园刘庄以北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广州路以东、长城路以南、菜园刘庄以西、菜园刘庄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通过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得知,根据调查,本地块内2012年前一直为耕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和树木,2012年建设居民区,2015年地块内中间民居区拆除,东南侧新建居民区,目前地块内为鲁西新区岳程办事处菜园刘村的耕地,主要种植蔬菜,地块东南有一处居民区。周边无生产性企业,有一处粮食收购点,对地块无污染物迁移。
2023年10月,项目组人员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对其主要结果进行了总结。地块位于菏泽市鲁西新区岳程办事处菜园刘村,通过对地块周边环境及地块现状情况的调查与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情况。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污染源,当前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