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吧里有,恶心极度自私的人,大家注意,暂行条例,删头去尾,真的6,又删我回复
为了它自己的“私利”脸都不要了,“走偏门”自己就要承担后果,而不是絮絮叨叨,被人揭穿,就急了,学校规定就能对抗行政法规?学生自己不承担?多少学校录取专业跟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学校承担了后果了吗?
,自考原本就是为了非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有的人不择手段,将自己“私利”妄图想变为“合法”,所以想更改“条例”,不过国务院下发的行政法规是它说改就能改的?想“进步超车”就在校参加,你接受全日制教育,还想超车早年辍学的社会人学习的机会,是吧,对于你来说,这种教育才最公平,是吧,真是极度自私,我只能说活该,审核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