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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分析:越野跑“蹭跑”有无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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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千手柱间。科学哲学硕士,长跑爱好者,已完成1场30km越野跑、1场马拉松。
先上结论:只要在赛程内的蹭跑都不具备正当性,“蹭跑不正义”。
论证和分析:
一、澄清概念:什么是蹭跑?
首先,这里讨论的是越野跑的蹭跑。
和马拉松相比,越野跑有几个显著差异:1 非封闭道路;2 人数规模和举办单位层次都远比不上马拉松(部分特大型越野跑赛事除外)。
所以马拉松基本很难蹭跑,有各种围栏你很难跑进去;很难你跑进去之后,没有号码牌,人家还给你补给;很难你在起点起跑,要蹭也只是只能在中途挤进去。
所以马拉松蹭跑是真没意思,要训练就自己随便找个路线,自己跑,自己负责自己的安全就得了。
那么,在马拉松外围跟着赛道跑,算蹭跑吗?
先上结论:马拉松不算,越野跑算。
这里涉及到两者道路路线更本质的不同——后面会谈到。
先讲蹭跑,一般我们理解蹭跑,就是蹭路线、补给、安全救援等,地毯计时成绩统计那些就肯定蹭不了的。
蹭路线、补给、安全救援,那这些都蹭完了,不用讲,不用分析,自然完全不具备正当性的。
不给钱享用人家完整的服务,不只是蹭,更是骗吃骗喝,不讲武德,偷袭!
但是,有个论题被抛出,那我现在就只是蹭个路线啊,自己负责自己的命,不用主办方管我,我能算得上不对吗?
我没有蹭补给,我就是去爬个山而已,你又不是封山的,不是封闭道路,我就是个自由的登山客,我能算得上不对吗?
所以,这里有若干种蹭跑:
·(1)强版本的越野跑蹭跑:应蹭尽蹭,我蹭了就要全部蹭。——不需要讨论,无论道德还是法律,彻底不正当。
·(2)弱版本的越野跑蹭跑:“盗亦有道”,蹭个路线,其他坚决不蹭。——支持理由:山上道路是公共资源。
·(3)强版本的马拉松蹭跑:应蹭尽蹭,中途跑进去路线,直接不管阻止,拿了补给就跑!——不需要讨论,偷袭!
·(4)中版本的马拉松蹭跑:“盗亦有道”,中途跑进去蹭个路线,其他坚决不蹭。——没意思,自己找个别的地儿跑不行吗?从扰乱现场管理秩序角度来说,也不具备正当性;从法理学/市场伦理的角度来说,也不具备正当性,下面第三点会说到,也就是所谓的“人家给钱了享用赛道服务,你没给钱凭什么享用?”
·(5)弱版本的马拉松蹭跑:马拉松外围跟着赛道跑。——弱版本的马拉松蹭跑不算是蹭跑
二、公共资源论证:山路是公共资源,所以蹭跑合理。
一个显然而然的支持理由是:山上道路是公共资源,所以“弱版本的越野跑蹭跑”是可以接受的。这也是一位跑者的文章(一位蹭跑者的万言辩解书 | 欢迎讨论)的立论基础。
但是这里也有显然而然的问题。马拉松比赛时候占用的公路也是公共资源,为啥“中版本的马拉松蹭跑”就不能接受呢?
或者说,我今天明明要走这条路出行,但是偏偏这条路封路,马路是公共资源,“挪用”马路“特供”给付费报名选手的时候,问过我意见了吗?
这里实则是:
马路、山川确实是公共资源(更精确来说,日月山川河流湖泊是属于自然资源,马路是社会公共产品/公共设施),对于大型运动赛事的举办,我们的非报名人员实则和报名人员达成了某种默认的约定——在特定时间内,社会全体让渡了特定马路的全部使用权给特定对象。
这是某种不需要声明的“公意”,为啥要让渡?那些让渡了使用权的人(非报名者)不就亏了吗?
很简单,就是——大家Happy,大家一起来玩,一起享受文体活动带来的精神效用。
所以,马路也是公共资源,但基于我们某种文体活动的“公意”带来的规定,蹭跑马拉松(中版本)不正当。
三、法理学/市场伦理下的线路服务差异,马拉松vs越野跑
这个小标题起得文绉绉、故作高深,但表达应该是清晰和精确的。
首先,最简单就是上面那句话:给钱了才能享用服务。这是非常基本的买卖伦理,是商业社会得以成立的最基本、最底层规范,“老赖”在人类历史当中从来没有获得过正当性。
马拉松和越野跑,绝大部分人都是要付报名费,相当于购买了一系列的服务,如线路保障、医疗保障、补给、保险等等等等。
但是,两者差异在于:
·(1)路线规划设计:马拉松其实更多符合“道路”,马拉松更多符合“线路”。
马拉松的线路设计尽管要符合田径协会的基本规范,但是毕竟是在硬质化、“正常”的公共道路基础上设计的。
而越野跑是“走的人多了才有了路”之前的“前道路”状态(奇奇怪怪的术语),线路设计除了考虑“野不野”,还要考虑爬升落差,一条五公里的平坦无落差道路vs一条五公里、爬升5000米的道路,之间的区别不是一点点。所以越野跑会有个“可跑性”这种描述词汇来形容越野跑线路的难度。
因此,马拉松的“可跑性”显然是100%百分百的,只要不要有沙井盖、坑坑洼洼、人为干扰。
而越野跑的“可跑性”程度则是需要主办方设计,按照主办方调制。
再且,就是路标设置。因为越野跑的山路不是正常道路,本身“就没有个正常道路的样子”,赛事举行的时候需要比马拉松做更多线路考察、路线标识物放置的工作。——不过这一点也是可以用“可跑性”来涵括,马拉松可跑性高,路线清晰,前路一路子冲下去完事为主,本身就有马路牙子框定了道路两边,只需要简单一些转弯或掉头标识即可;
(留作业问题:如广州天河龙洞一带的越野跑路线,其中所谓“经典路线”已经被登山爱好者走出了非常固定的路线,这些“经典路线”是否不再是“前道路”状态,而晋升为正常道路如马路一般,从而作马路路权的分析?)
·(2)排除影响:马拉松需要严格排除非参赛者进入赛道;越野跑则不需要,也没法做到。这里还涉及了一个尽管主管和客观的基本法理角度——进入马拉松赛道,百分百就是判你主观故意的;但是进入越野跑赛道,不一定主观故意,有可能就是“误入藕花深处”“误入桃花源”。
所以,这就是“弱版本的越野跑蹭跑”也不能具备正当性的理由:因为尽管日月山川河流湖泊都是开放的,你也坚决纯蹭路,不蹭其他,你也还是属于“吃东西不给钱”的状态,你主动蹭了别人要投入成本的路线设计服务。所以(一位蹭跑者的万言辩解书 | 欢迎讨论)文章的立论不能成立。
所以,我认为“马拉松外围跟着赛道跑——弱版本的马拉松蹭跑不算是蹭跑”,就是在于你在外面跑,既没有闯入赛道中,又没有蹭到主办方为你提供的“排除影响”服务,你自己在外面爱咋弄就咋弄。
(4)还有一个问题:赛事范围问题。
等等,还没结束了。上面说到了“马拉松外围跟着赛道跑——弱版本的马拉松蹭跑不算是蹭跑”,我的分析思路实则就是选定了赛事的范围,也就是空间范围上,你实际上未曾进入到赛事,自然就没有什么蹭不蹭的说法。
若,我们从时间范围上考虑呢?
也就是你在赛事举办期间的前后去“蹭”,这种则如何呢?按照上面的分析,也是没有什么蹭不蹭的说法,也就是说有正当性,是公民个人的自主出行权、移动权。
所以,这就是我开篇的结论:只要在赛程内(时间和空间内)的蹭跑都不具备正当性,“蹭跑不正义”。
但是,还但是......
还有个留作业问题:
如果你明知越野跑主办方会在赛事举办前,已经布置好路标点;或者赛事举办后,路标点还没有撤去,你去跑,算不算蹭跑?有没有正当性?
马拉松没有这个问题,马拉松封路是当天才封。但是越野跑不同,主办方在赛事时间前后也有很多线路的工作。若主办方在赛事时间前后的线路工作也被视为一个整体,那么你算蹭,已经算在“吃东西了”;如果不视为一个整体,那么前后不算蹭,赛事期间才算蹭。


IP属地:广东1楼2024-01-03 10:28回复
    其实,有很多路线是公共路线,如果是比赛完毕后,再去这条线跑或者徒步,讲道理应该不算蹭跑了。话说回来,现在很多举办越野赛事的主办方,比赛完了后,红色丝带步清理,路上垃圾不清理,很不负责任。


    IP属地:湖北2楼2024-01-16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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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太长,废话太多。
      一句话,越野跑非封闭的公共路线,算不上蹭跑。


      IP属地:广东3楼2024-01-25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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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观点,越野跑只要不在比赛时间蹭路线和服务就不算蹭。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6-14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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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蹭路线是允许的,不允许请主办方想办法拦住,而不是要求跑者自动遵守
          蹭补给蹭服务自然是不合理的,白拿人家东西不正当


          IP属地:北京5楼2024-09-0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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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过路跑/越野赛事运营。 一派胡言。
            马拉松一样是赛前封闭的,赛前晚上去跑赛前封闭的赛道并不罕见。
            反之,越野跑赛道大量使用户外运动群体免费开发的路线,财政税收修建的步道,组织方何德何能说权力?
            马拉松赛道不用设计可跑性? 看看田联的赛道规定好嘛。
            文里诸如此类矛盾太多,经不起推敲,只能骗骗外行博同情,本质上就是私有制的心思,此路是我开,呵呵。
            可怕的是”从市场,法理” 哲学没学好还要谈法理? 这里是新中国,共产主义国家谢谢。


            IP属地:安徽7楼2024-09-08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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