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回复贴,共1

黑河爱辉区检察院于洋检察长和所有领导一封信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尊敬的爱辉区检察院于洋检察长和黑河市检察院王风华检察长和黑龙江省检察院刘永志检察长最高检所有领导
您们好!我是李荣雁,一名对外汉语教师和一个独自抚养孩子十年的单身母亲,现定居国外。
因对黑河市爱公(刑)不立字(2023)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和黑市爱公刑复字(2023)1号刑事复议决定书及黑河市公刑复核字(2023)5号刑事复核决定书不服,在2023年8月初向黑河爱辉区检察申请立案监督,提供了所有手续。但是到现在2024年1月,半年过去,黑河爱辉区检察院没有任何消息,甚至受案回执都没有给我,本人多次向爱辉区检察院索要,都是告诉我继续等待。我向黑河市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最高检反映郭军李刚团伙一案存在的问题。申请事项:一、爱辉区检察院责令爱辉区公安局依法对郭军、李某等涉嫌强奸、抢劫和诈骗犯罪一案进行刑事重新复核,并变更复核意见为同意立案侦查。二、责令爱辉区公安局将本案交由黑河地区之外的其他市(县、区)公安机关办理,即安排异地办案。 郭军担任爱辉区公安局政委十年,也曾担任黑河铁路公安局局长十年。郭军和黑河公检法部门有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郭军在爱辉区公安局担任了十年的政委领导职务,爱辉区公安局应该回避,但没有回避,2023年三月爱辉区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违规行为,郭军利用自己在公安局的特殊身份,非法使用技术侦查手段掌握领导个人隐私,要挟领导,黑河市公检法系统对郭军投鼠忌器,特向黑龙江省检察院和最高检申请异地办案! 三请求爱辉区检察院责令爱辉区公安局对该案件几个关键参与者进行补充侦查。 ( 1)对李刚下面的打手寇某进行调查。寇某2016年配合李刚诈骗,他和李刚另外一个打手撒谎说为了帮我调解王军,王仕阶敲诈勒索诬告陷害我这个案件。找王军谈判时,遇到王军拼命反抗,寇大鹏和另外一个打手,把王军打成多处重伤,李刚借此机会敲诈勒索我33000元,说给某他俩跑路,(寇现在看守所羁押,2024年一月因为帮助李被判刑三年半),李刚(列为网逃,现在逃),寇某是当年案件的参与者,希望爱辉检察院责令爱辉区公安局对其进行补充侦查。(本人可以提供几百个小时的录音录像,还原当年的案件情况。) (2)对王仕阶(安徽安庆长风乡新建村人,我前男友进行调查,王仕阶参与了整个诬告陷害和诈骗过程,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 3)相关证人,进行调查!清楚知道王军,王仕阶如何在郭军的指挥下,误告陷害我,愿意到公安局作证。(4)王军 ,1981年2月27日出生,因为吸毒和郭军相识,王军和王仕阶2015年9月在郭军的安排下诬告陷害我,2016年7月配合郭军李刚团伙诈骗,装成被李刚的下面的打手寇某捅成多处重伤的受害者,脾摘除,肝也被切除了一大部分,把我陷害成为雇凶杀人犯,趁机诈骗巨额钱财。王军因为配合郭军诈骗我有功,在郭军的帮助下开设了黑河市宜鸿经贸有限公司,易威斯充电桩公司。
事实和理由:2013年,郭军和我在哈尔滨结婚。成立家庭后,郭军婚内出轨黑河职教中心张滨玉老师,张滨玉为郭军离婚,抛弃了自己在嫩江县的老公和孩子。2014年4月,我怀孕8个半月时,郭军瞒着申请人全家,与张滨玉(躲到嫩江登记)重婚。之后,申请人和孩子成为郭军张滨玉的眼中钉。郭军收买王军(1981年2月27日出生)郭军又通过王军找到了王仕阶(李荣雁已经分手三年的前男友,身安徽长风乡新建村人),王军和王仕阶是战友关系。郭军安排黑社会李刚流氓头子和李刚以及假警察吕警官等团伙对申请人进行诈骗、抢劫和强奸! 申请人认为,爱辉区公安分局对申请人的报案作出的黑河市爱公(刑)不立字(2023)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对申请人申请复议作出的黑市爱公刑复字(2023)1号刑事复议决定书是错误的,完全罔顾申请人所提供证据反映的事实,而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申请作出的黑河市公刑复核字(2023)5号刑事复核决定书,并没有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致使郭军等人至今逍遥法外没有立案。为此,根据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第4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或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同时,因为郭军是原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的政委在爱辉区公安局担任了十年的领导职务,爱辉区公安分局应该回避没有回避。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法律的尊严,申请人特依法向爱辉区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申请,特向黑河市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最高检申请对该案进行共同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得到伸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2-09 11: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