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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巧用共有物分割助北京四姐弟分房变现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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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道,家庭是温馨的港湾,家人是坚实的后盾。但是家住北京丰台的邓家四姐弟的关系却逐渐势同水火,导火索正是父母去世后留下的一套房子。
  邓家儿女比较多,老邓夫妻婚后育有二女三子,分别是长女邓慧青、次女邓慧娇、长子邓志诚、次子邓志向、三子邓志文。父母相继去世后,在次女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的情况下,二老留下的现金、存款等顺利被其余四姐弟分割。唯独有一套坐落于北京丰台的老房子,成了遗产分割的“老大难”。

  为了各自的利益,四姐弟争吵不休,从2010年到2022年间彼此的矛盾冲突不断。2022年,法院一锤定音,四人共同继承案涉房屋,并确定各自继承份额,让邓家的战火暂时停息了一段时间。
  可是,房子不像存款可以说分就分,即使确定了份额,住在房子里的次子邓志向不卖房,他们还是无法拿到钱。其余三人担忧十几年的拉扯再次上演,遂共同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房屋变现金,让他们尽快拿到折价款补偿。冠领律所初步研判案情后,委派了在遗产继承领域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张安国、董鑫蕊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一针见血地指出本案诉讼方向是共有物分割。
  共有物分割是指,共有人将共同共有的财产从共有状态通过特定方式转化为各自单独所有的状态。本案中案涉房屋属于共有物,四姐弟对其共同继承,按份共有。房屋作为不可分物,对它进行分割时,有协议的依协议进行,协议不成时,则可以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
  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对继承纠纷之诉进行分析得知,三位委托人曾申请对案涉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律师遂指导委托人收集《房地产估价报告》作为证据,确定诉讼请求中具体的折价款数额,后代理三位委托人向邓志向提起共有物分割之诉。
  为了进一步刺激邓志向同意支付折价款,保证委托人诉求得以实现,冠领律师在当庭说明诉讼请求时,运用了“折中主义”的心理:要求邓志向配合拍卖房屋,从拍卖款中划拨出折价款支付给三位委托人。
  邓志向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中,不同意拍卖房屋。正如冠领律师所料,此时再向他提出,只要他能按照份额支付给三委托人折价款,房屋可归他所有,很快就得到了邓志向的认可。

  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法院最终宣判,案涉房屋归邓志向所有,邓志向需给付邓慧青、邓志诚、邓志文折价款每人37万余元,三人共分得111.4万元。
  逻辑环环相扣,情理深入人心,冠领律师再一次用自己的专业实力帮助委托人解决了难题,化解了邓家四姐弟之间盘亘十余年的矛盾,为委托人顺利争取到满意的结果。目前,三位委托人已全部收到款项。


IP属地:北京1楼2024-03-06 11:5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