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已离职,在西安干保安,当时是保安公司的一位项目队长招聘的我,上班上了7个月,工资是不定时发放,有时候七天有时候半个月的,是通过保安公司的经理通过给项目队长转账,然后项目队长在微信发给我,目前我的证据有项目队长对我的工作安排记录 ,在项目上班的水印相机,还有在项目上用的甲方的打卡记录,我同事的证人证言,以及微信转账记录,还有投诉监察大队的记录,还有与公司领导的通话记录,通话记录里公司认为我是临时工所以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因为我投诉公司发放工资不及时,公司恼怒之下通知项目保安开除了我。
目前已经立案,我也请了个律师花了5000大洋,3月22日立案,目前等排期
律师告诉我,我这个案子的胜诉率55开,原因就是劳动关系不明确,分不清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以及考虑大环境问题 仲裁委为了保护公司颠倒是非把我确认为劳务关系
我想问问贴吧大神 ,我这个案子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