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都说起人的自由了,那我就给你解释一个天赋人权。
所谓天赋人权,即先天所有的,有主动权,亦有被动权,有作为权,亦有被作为权,即如:有杀人权,亦有被杀权。此皆为天赋人权,公平公正。
然而,天赋人权实际上基本只存在于部落、城邦存在之前,以当代做鲜明比方,当今世上基本没什么无主之地,处处皆为某某国之所,故而角角落落,皆是人造规则,而天赋人权本是先天所降下,但人类社会愈发完善,所笼罩之所愈发巨细辽阔,连婴儿的胚胎形成时,连卵细胞受孕时,就已经被人类文明所笼罩,换句话说,就已经被人类规则,即人赋人权所限制,从我们出生,就要遵守人类文明。
可想,当天赋之人权宛若一道光束降下,人类文明之屏障以超大范围的扩张趋势阻挡了光束,或修改光束之后使之降下,或自己创造光束使之降下,最终降临新生命之上的光束,绝不可能是原本的天赋之光。
有人会说,只要我们能摆脱规则,就可以得到完整的天赋之光。且不说世上还有没有无主之地,就算有,若是在地球另一边,若是在另一个星球上,以你何等之力,才可到达?才可栖居?
又有人会说,这是能力问题,正如天赋之被动权,好比人生而有被杀权,能力不足,无法抵挡而被控制影响,这正符合被动权。故而其认为,人无法摆脱人类文明规则,正是因为人类文明之规则之强大,让人个体无法摆脱,终生受制,是符合天赋之被动权的。
但不然,若后世能在科学角度或者玄学角度创造出三头六臂,就能说明人本便可以拥有三头六臂,那这是否能说明,是因当下之能力不足,无法拥有,并不能说明天赋之光没给人这个权?那能否说明,人天生便有三头六臂权?显然,这不合理。权,不当以无限流思维来衡量。
人有身体,才有灵魂,而不是有灵魂,才有身体,要发力,须有可发力之物,方可做到发力。另一个角度,天赋人权,这本就是赋予,有赋予则有接受,若无物接受,则会失之交臂。若人天生残疾,失之手足,则其天生无法运用手足之力,亦无法接受天所赋予之手足之权。
故人类社会覆盖全地球时,人之出生,便不再拥有天赋人权,我等之权,皆为人造,家畜何来天赐,连孵化都是人为的。
所谓天赋人权,即先天所有的,有主动权,亦有被动权,有作为权,亦有被作为权,即如:有杀人权,亦有被杀权。此皆为天赋人权,公平公正。
然而,天赋人权实际上基本只存在于部落、城邦存在之前,以当代做鲜明比方,当今世上基本没什么无主之地,处处皆为某某国之所,故而角角落落,皆是人造规则,而天赋人权本是先天所降下,但人类社会愈发完善,所笼罩之所愈发巨细辽阔,连婴儿的胚胎形成时,连卵细胞受孕时,就已经被人类文明所笼罩,换句话说,就已经被人类规则,即人赋人权所限制,从我们出生,就要遵守人类文明。
可想,当天赋之人权宛若一道光束降下,人类文明之屏障以超大范围的扩张趋势阻挡了光束,或修改光束之后使之降下,或自己创造光束使之降下,最终降临新生命之上的光束,绝不可能是原本的天赋之光。
有人会说,只要我们能摆脱规则,就可以得到完整的天赋之光。且不说世上还有没有无主之地,就算有,若是在地球另一边,若是在另一个星球上,以你何等之力,才可到达?才可栖居?
又有人会说,这是能力问题,正如天赋之被动权,好比人生而有被杀权,能力不足,无法抵挡而被控制影响,这正符合被动权。故而其认为,人无法摆脱人类文明规则,正是因为人类文明之规则之强大,让人个体无法摆脱,终生受制,是符合天赋之被动权的。
但不然,若后世能在科学角度或者玄学角度创造出三头六臂,就能说明人本便可以拥有三头六臂,那这是否能说明,是因当下之能力不足,无法拥有,并不能说明天赋之光没给人这个权?那能否说明,人天生便有三头六臂权?显然,这不合理。权,不当以无限流思维来衡量。
人有身体,才有灵魂,而不是有灵魂,才有身体,要发力,须有可发力之物,方可做到发力。另一个角度,天赋人权,这本就是赋予,有赋予则有接受,若无物接受,则会失之交臂。若人天生残疾,失之手足,则其天生无法运用手足之力,亦无法接受天所赋予之手足之权。
故人类社会覆盖全地球时,人之出生,便不再拥有天赋人权,我等之权,皆为人造,家畜何来天赐,连孵化都是人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