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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一个小知识之商标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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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一般是限于核定的商品服务或类似的商品服务上,所以在申请商标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商品及服务项目的选择。
商品或服务分类选择是依据国际尼斯分类来进行的,参考资料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第十版。共分为45个大类,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
一、商品服务分类选择的原则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用途进行分类,也可以根据这些制成品的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无线电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根据产品中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把该产品分在与这些功能或用途相应的不同类别里;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4、商品构成其它商品某一部分,原则上与其他商品分在一类,但这种同类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比如:汽车零配件就与汽车分在一个类别里;5、成品或半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6、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及编号。名称在前,编号在后,并由六位数所组成;前端有“C”字标注的编号,表示该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及编号未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列入,但属我国常用的。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按此处的具体商品(服务)名称和编号填报所需注册的商品项目名称当遇到无法在分类表中找到适合自己产品分类时就可以遵循上述原则对商品分类进行选择。
二、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大的类别确定后,就要对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选择。
根据商标注册原则:一个商标在一个大类里算一个申请,每个大类可以选择10个商品服务项目,如超出10个,则需要额外增加费用。所以在对小的商品服务进行选择时,也有一些技巧:
首先,先选择范围比较大的商品,比如说注册第25类服装,虽然产品中包含了上衣、裤子、裙子等,但这些都可以统称为服装,刚好在商品中又有“服装”这样的商品,那这个商品就是首要选择的,将范围比较大的选择后,再根据主要经营商品对范围小的商品项目进行选择,以求用最小成本达到最大的保护效果。其次,如果小的商品项目中没有确切的商品描述,则可以选择与所经营商品功能相近的商品项目,或者将所经营商品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选择,以达到对商品的保护。当然还有一种方式也是可以的,就是直接提交纸质申请文件,将自己的商品名称直接填写申报,但这样的做法有可能会被要求进行补正,补正时一方面可能要求对所提交的商品进行功能特点的说明,以求使审查员对该商品有所了解;另一方面也有可能直接要求将该商品名称修正为分类表中有的规范的商品名称。
所以这种方式风险较大,中间环节比较多,也会耽误一些时间,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尽可能的去选择分类表中有的规范商品来进行注册。
最后,对于非主营商品,只是为了类别整体保护的商标来说,在选择商品时,只要看好类似群,在大类里的每个类似群里随意选择一项商品,就可以比较好的对商标进行全面的保护,以达到在所有行业都不被他人使用的效果。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4-14 11: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