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1.概述
通过分析襄汾县成片开发需求和开发条件,《襄汾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无法满足当前用地情况,为了更加合理的建设用地供给、合法有序征地供地、合理布局区域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襄汾县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襄汾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本次《襄汾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中拟征收地块拟纳入襄汾县2024年年度储备计划。
综合考虑襄汾县社会经济发展、市政设施配套水平、资金筹措能力以及市场需求等情况,本方案实施时限为2024年。
2.《原方案》基本情况
2.1《原方案》主要内容
《原方案》确定成片开发范围面积99.0347公顷,包含河东平川区片区、城市近郊区片区和西南区片区共3个片区,19个地块,拟征收土地范围共包含17个地块,面积为63.3649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内经营性用地58.8270公顷,公益性用地40.207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40.60%,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规定。
《原方案》成片开发土地占用农用地57.9090公顷(含耕地56.0436公顷、园地0.0491公顷、林地0.3996公顷、其他农用地1.4167公顷)、建设用地40.2904公顷、未利用地0.8353公顷;涉及邓庄镇邓庄村、新城镇湖李村等7个乡(镇)18个行政村。
2.2《原方案》批复和实施情况
《原方案》于2022年10月24日取得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襄汾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临政函〔2022〕59号),《原方案》实施周期为2022年,拟征收土地共计63.3649公顷,包含17个项目。截止目前,共实施32.6953公顷。
3.《原方案》调整的原因
因疫情冲击,经济形势受影响,政府和相关企业资金压力大,部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根据政策原因进行了调整以及部分项目暂缓实施,调出成片开发范围;部分项目用地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部分需调出成片开发范围内;同时为保障2024年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用地,新增项目用地范围需调入成片开发范围内。因此需对《原方案》进行调整。
4.《原方案》调整情况
《原方案》4个地块36.3400公顷保持不变,13个地块11.1640公顷全部调出,2个地块局部调出13.5667公顷、保留37.9640公顷,涉及城市近郊区片区、河东平川区片区、西南区片区;调入7个地块,面积为24.4199公顷。
《原方案》需调出项目15个,总面积24.7307公顷。其中,部分调出拟建项目2个,面积13.5667公顷;全部调出拟建项目13个地块,面积11.1640公顷。
《原方案》拟调入项目7个,面积24.1223公顷。其中,拟建项目6个,面积20.0234公顷,已建成项目1个,面积4.3965公顷。
经调整,《调整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共13个地块,面积为98.7238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共9个地块,面积为25.9621公顷。片区分为城市近郊区片区、河东平川区片区、西南区片区和西北区片区。
5.调整后区域基本情况
调整后的成片开发范围包括城市近郊区片区、河东平川区片区、西北区片区和西南区片区共4个片区。包含13个地块,总面积为98.7238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共包含9个地块,总面积为25.9621公顷。
城市近郊区片区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46.1095公顷,包含4个地块,涉及新城镇湖李村、景毛乡南高村等2个乡(镇)4个行政村。其中CJPQ-3和CJPQ-4为已建成地块,面积共计35.6699公顷。拟征收土地共2个地块,面积为10.4396公顷,涉及新城镇湖李村、景毛乡南高村2个乡(镇)2个行政村。
6.调整后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调整方案主要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32.534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32.96%,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31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7.63%,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增加群众就诊机会,提供健康服务;居住用地2.9841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3.02%,改善公民居住环境,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商业服务业用地1.6260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1.65%,用于开展商业活动,满足加气和零售加油设施营业网点建设运营,为居民生活提供更多便捷服务,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工矿用地54.047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54.75%,实现工矿或其他企业的生产功能。
7.调整后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调整后本方案共包括13个项目,面积为98.7238公顷,其中:已完全实施项目4个,面积为60.0629公顷,包括2个交通运输用地项目、1个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和1个工矿用地;1个工矿用地项目实施12.6989公顷;拟实施项目9个,面积为25.9621公顷,具体为工矿用地项目4个,居住用地项目2个,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3个。
调整后计划完成征收土地面积25.9621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计划拟建项目9个,全部于2024年完成。
8.合规性分析
根据襄汾县最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本次成片开发地块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且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满足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9公益性用地比例
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面积98.7238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3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5347公顷,公益性用地合计40.066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40.58%,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规定。
1.概述
通过分析襄汾县成片开发需求和开发条件,《襄汾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无法满足当前用地情况,为了更加合理的建设用地供给、合法有序征地供地、合理布局区域建设,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襄汾县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襄汾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本次《襄汾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中拟征收地块拟纳入襄汾县2024年年度储备计划。
综合考虑襄汾县社会经济发展、市政设施配套水平、资金筹措能力以及市场需求等情况,本方案实施时限为2024年。
2.《原方案》基本情况
2.1《原方案》主要内容
《原方案》确定成片开发范围面积99.0347公顷,包含河东平川区片区、城市近郊区片区和西南区片区共3个片区,19个地块,拟征收土地范围共包含17个地块,面积为63.3649公顷。成片开发范围内经营性用地58.8270公顷,公益性用地40.207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40.60%,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规定。
《原方案》成片开发土地占用农用地57.9090公顷(含耕地56.0436公顷、园地0.0491公顷、林地0.3996公顷、其他农用地1.4167公顷)、建设用地40.2904公顷、未利用地0.8353公顷;涉及邓庄镇邓庄村、新城镇湖李村等7个乡(镇)18个行政村。
2.2《原方案》批复和实施情况
《原方案》于2022年10月24日取得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襄汾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临政函〔2022〕59号),《原方案》实施周期为2022年,拟征收土地共计63.3649公顷,包含17个项目。截止目前,共实施32.6953公顷。
3.《原方案》调整的原因
因疫情冲击,经济形势受影响,政府和相关企业资金压力大,部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根据政策原因进行了调整以及部分项目暂缓实施,调出成片开发范围;部分项目用地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部分需调出成片开发范围内;同时为保障2024年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用地,新增项目用地范围需调入成片开发范围内。因此需对《原方案》进行调整。
4.《原方案》调整情况
《原方案》4个地块36.3400公顷保持不变,13个地块11.1640公顷全部调出,2个地块局部调出13.5667公顷、保留37.9640公顷,涉及城市近郊区片区、河东平川区片区、西南区片区;调入7个地块,面积为24.4199公顷。
《原方案》需调出项目15个,总面积24.7307公顷。其中,部分调出拟建项目2个,面积13.5667公顷;全部调出拟建项目13个地块,面积11.1640公顷。
《原方案》拟调入项目7个,面积24.1223公顷。其中,拟建项目6个,面积20.0234公顷,已建成项目1个,面积4.3965公顷。
经调整,《调整方案》成片开发范围共13个地块,面积为98.7238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共9个地块,面积为25.9621公顷。片区分为城市近郊区片区、河东平川区片区、西南区片区和西北区片区。
5.调整后区域基本情况
调整后的成片开发范围包括城市近郊区片区、河东平川区片区、西北区片区和西南区片区共4个片区。包含13个地块,总面积为98.7238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共包含9个地块,总面积为25.9621公顷。
城市近郊区片区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面积为46.1095公顷,包含4个地块,涉及新城镇湖李村、景毛乡南高村等2个乡(镇)4个行政村。其中CJPQ-3和CJPQ-4为已建成地块,面积共计35.6699公顷。拟征收土地共2个地块,面积为10.4396公顷,涉及新城镇湖李村、景毛乡南高村2个乡(镇)2个行政村。
6.调整后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调整方案主要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32.534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32.96%,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317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7.63%,保障居民基本医疗,增加群众就诊机会,提供健康服务;居住用地2.9841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3.02%,改善公民居住环境,提高公民生活质量;商业服务业用地1.6260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1.65%,用于开展商业活动,满足加气和零售加油设施营业网点建设运营,为居民生活提供更多便捷服务,提高城市生活质量;工矿用地54.0474公顷,占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的54.75%,实现工矿或其他企业的生产功能。
7.调整后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调整后本方案共包括13个项目,面积为98.7238公顷,其中:已完全实施项目4个,面积为60.0629公顷,包括2个交通运输用地项目、1个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和1个工矿用地;1个工矿用地项目实施12.6989公顷;拟实施项目9个,面积为25.9621公顷,具体为工矿用地项目4个,居住用地项目2个,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3个。
调整后计划完成征收土地面积25.9621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计划拟建项目9个,全部于2024年完成。
8.合规性分析
根据襄汾县最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本次成片开发地块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城镇集中建设区,且成片开发区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满足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要求,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9公益性用地比例
调整后成片开发范围面积98.7238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31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2.5347公顷,公益性用地合计40.066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40.58%,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4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