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所有公司每年都需要進行審計,不論其是否有業務運營。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的要求,所有註冊在香港的公司都需要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六個月內進行審計,然後將審計報告提交給香港公司註冊處(CR)。
即使一家公司是休眠公司,或者其業務規模非常小,仍然需要進行審計。在進行審計時,審計師會檢查公司的財務記錄,確保其符合相關的會計準則和法規,並提供一份審計報告,評估公司財務狀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因此,即使公司無業務運營,仍然需要按照香港公司法的要求進行年度審計。這一程序有助於確保公司的財務透明度和合規性,提高投資者和其他利害關係人對公司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