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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高律师事务所:丈夫给妻子打借条,离婚后要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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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张伟赌博输了不少钱,为了能拿到赌资,便骗妻子王芳说,生意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想要借10万元周转。
王芳为了帮助丈夫张伟,把自己婚前攒的10万元都给了他。
张伟表示等生意好了,这个钱一定会还回来,并给王芳打了借条。
后由于二人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王芳要求张伟还钱。
但张伟却不认账了,王芳一气之下将张伟告上了法庭。
那么丈夫给妻子打借条,离婚后要还钱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借款的行为,隐含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实际上形成了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丈夫婚内向妻子借款,离婚后要还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协议订立在婚姻存续期间。
2、所借的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3、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
4、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满足以上条件的,应认定为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离婚后仍然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返还该款项。

由于张伟与王芳之间已订立借款协议,王芳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张伟从事个人经营活动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所以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要求张伟还10万元钱。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姻关系中要注意个人财产的保护,可约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并签订书面协议,夫妻之间产生借贷行为要有书面的借款合同或借条表明双方有借贷合意,注意明确款项的用途以及保存交付的凭据,一旦产生纠纷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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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吉林1楼2024-05-14 14:5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