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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有点大了... 算是以一个女作家视角写的小小贝的故事全文无CP,女作家和小小贝cb向
贝姐镇楼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6-10 21:35回复
    乡下的清晨总是最可爱的。我放空身心,走在田埂上,大口享受着混有泥土气味的空气。
    正值春天,小路两侧开满了白色的小雏菊,一阵微风拂过,白色的花瓣展开,如同舒展的裙摆。
    我任由风将我的头发吹得一片散乱,脑海里又不禁浮现出昨天还未完成的小说大纲。现在的读者真麻烦啊,读个侦探小说除了要情节完整、逻辑严密,还要出人意料的杀人凶手。出人意料…我苦笑了一下,难办啊。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我的院子门口。我漫不经心地抬头,却赫然发现隔壁那幢闲置了很久的房子里正有人进进出出,各式各样的家具被运进房子里,一看就价格不菲。能买得起这么昂贵的家具的人想必很有钱,那他们搬到这荒郊野外的地方干什么呢?和我一样想不被打扰、潜心写作的作家?不,那也太巧了。十有八九,是城里的哪个退休官员想来过田园牧歌式的生活,安享晚年吧。
    没过几天,我就知道,我错了,错得离谱。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正为小说的杀人凶手仍没有合适人选而苦恼至极,走到院子里想透口气,就撞见了那个给我的创作带来巨大转变的女孩。
    一个很小的女孩子,穿着塔夫绸面料的裙子——裙子很漂亮、精致,但我的关注点不在这上面。我当时能做的只有盯着那片在篱笆后的树影里若隐若现的金色,很美的浅金色, 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就像造物主又造出了一个太阳。
    那女孩似乎也发现了我在看她,转过头与我对视,手里捧着一把刚采的小雏菊。随后,朝我轻笑着招了招手。
    我魂不守舍地走了过去,凝视着那个小家伙。她还很小,大概才八岁的样子,浅金色的鬈发、水绿色的眼睛,像是个从橱窗里走出来的洋娃娃。
    这么小的孩子,正常人的第一印象都是可爱,但我感受到的却是美丽——多么惊人的美丽,上帝果然是偏心的。
    那孩子隔着篱笆把手里的花给我。我回过神,柔声问她:“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笑笑,伸出一根食指抵至唇边:“It's a secret."
    我哑然失笑,现在的小姑娘真不错啊,小小年纪对自己的保护意识就这么强。无所谓,一个名字而已,我不在意。
    接过她手中的花,我们成了好朋友。虽然当时我已经40多岁了,但还是没有孩子,所以她对我而言不仅是忘年交,还是半个女儿。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来亲近,但我对她却依然一无所知,从她的家庭到她父母的职业,从她的名字到来乡下居住的目的。
    我从未见过她的父亲,但和她的母亲却打过几次照面。那是一个很温柔的女人,和她的女儿一样的浅金色长发, 却总是低调地盘在脑后。我也不是没想过和这位母亲搭句话,但她总是戴着面纱,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不愿与邻居交流。有几次,她站在院门前看着自己的女儿和我交谈,我几乎以为她就要把孩子带走了,但她只是叹了口气,转身回家,什么也没干。
    眯着眼目送那女人远去,我突然有了一个可怕的猜想。该不会是这位母亲犯下什么命案,带着孩子来乡下避祸的吧?很快我就否定了这个猜想。怎么可能嘛,我们国家的警察可没这么没用。不过,困扰了我很久的小说大纲可总算是可以完成了。
    那天在送走小女孩后,我就拟定了小说的杀人凶手——一个可爱的金发女郎。年轻漂亮的姑娘成为凶手,这反转对比,够出人意料了吧?
    事实证明,读者确实想不到。那本书大获成功,为我打响了名号。
    只是,在我骄傲地给那女孩看这本书时,她翻了几页,脸上显现出惊惧。我有些迷惑,她为什么会露出那种表情?她在害怕什么?之前的可怕想法再次浮现,我赶忙打住念头,不敢深想。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4-06-1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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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转眼又过了六年,那孩子出落成愈发精致的少女,但我却对她依旧一无所知。她身上布满了秘密,让她更迷人,也更…更危险。作为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我必须要把这种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我依旧以她为原型塑造我笔下的形象,有不谙世事的少女、优雅华贵的千金,但绝对不会再有凶手。她就应该是我们初次见面时那样的,她和邪恶沾不上边。
      “Darling,看看这本书,我以你为原型塑造了一个贵族小姐的形象。”我把新书递给她,“年轻可爱的小姐总是遭人羡慕的,不是吗?”
      她却没有接过书,沉默良久才开口:“可是有的漂亮小姐并没那么单纯,甚至…像你书里第一个出现的金发女郎那样,会是杀人凶手。”
      我试图转移话题:“要是你以后能当演员就好了。只有你来演这些角色才不会玷污我塑造她们的初衷。”
      她扯了扯嘴角,笑得很牵强:“或许吧。”
      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接下来,在一连几天我都没见到她后,我才意识到,这个满身是谜的女孩轻飘飘地走了,就像从没来过一样。
      直到我走到生命的尽头,也没再见到她。我相信她还活着,但我不知道她是以什么身份活着,但愿我那可怕的预感是错觉吧。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06-10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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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后的纽约街头,街上的行人抬头注视着大屏幕上的电影预告,议论纷纷。
        “我没看错吧?刚刚那个一闪而过的金发女配是克丽丝·温亚德演的?她不是从出道以来就只演女主吗?什么时候开始放下身段演女配了?”
        “你不会不知道这部电影是根据那位著名女作家的成名作改编的吧?这可是文学史上的经典,改编的电影肯定不会差。更何况那位女作家似乎格外偏爱金发,经常在书里塑造金发美人的形象。”
        “这么看来,克丽丝还真是精明啊,这是打算在这个系列电影里长期参演了?目光长远啊...”
        “那是。莎朗·温亚德里个专心演戏的演员,可她的女儿克丽丝除了是个演员,还是个商人。可惜克丽丝只继承了莎朗的美貌和演技,却没继承到她母亲的半分美德。”
        “小声点,克丽丝可是当红女星,说不定我们周围有她的死忠呢。被他们听到,麻烦可就大了。”
        离他们不远处的一个普通女孩听到这话,笑了笑,走出人群。
        回到车上后,Vermouth一把撕下易容面具,看向车窗外大屏幕上的电影预告,露出一个神秘的笑。
        刚才那两个人说得没错,她不屑于演女配。
        但这部电影是由那位邻居阿姨的书改编的,这里面的金发女郎是个杀人凶手,和她倒是异常贴合。
        人的第一感觉总是最准的,她可不就像书里写的那样,成了杀人犯嘛。
        但除此之外,她还成了女演员,也该履行当年的承诺了。
        更何况,这是属于她的角色,可不能让其他人玷污了。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06-10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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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了来了


          IP属地:黑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4-06-2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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