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期间,国家出政策,下岗职工可以补缴以前欠缴的社保费。一外地打工的亲戚59岁,多次来电话央求我在家乡借款,为他补缴20多年社保欠费,他答应等到退休年龄时,用社保卡里的钱来还款和借款利息。我推辞不掉,只好借款9万多元为他补缴20多年社保欠费。第二年等到退休年龄时,他把领出的社保卡交给我还款,第二个月,他就开始用手机转账消费社保卡里的钱,我打电话他不接,后来更加疯狂用手机转走社保卡里还款的钱!再后来,他在外地直接挂失并重办社保卡,原来放在我手里的卡就不能用了。打电话他不接,微信也被拉黑了,听说手机换号了,用卑鄙无耻的手段逃避债务。我现在才明白,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感恩之心的!当初没有同他写协议合同,也没有向他要借条借条,微信里有部分语音记录,手里只有一张他手写的办社保手续委托书,还有社保局打印为他补交社保费用记录明细,现在每个月要为他还借款和利息,心理老懊悔了,不知道网友是否有高人,帮我出个好主意,用什么办法把欠款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