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16:56 来源: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省、市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凡物业存在以下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或发邮箱进行举报:
一、受理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
(一)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行为
1.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
4.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行为
1.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2.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3.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武灵镇人民政府将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相关问题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被投诉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等)、反映问题等信息,鼓励投诉举报人提供客观真实的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材料和证据。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将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听民意办实事”监督反映方式
序号 单位 电话 邮箱
1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352-3396033 lqxfgj123@163.com
2 武灵镇人民政府 0352-8522931 3338585@163.com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武灵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根据省、市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等问题和建立完善物业企业退出机制专项行动,凡物业存在以下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或发邮箱进行举报:
一、受理范围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
(一)物业服务不履约不到位行为
1.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2.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工作。
4.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利益行为
1.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
2.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3.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和武灵镇人民政府将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接受相关问题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被投诉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等)、反映问题等信息,鼓励投诉举报人提供客观真实的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材料和证据。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将为投诉举报人保密。
三、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听民意办实事”监督反映方式
序号 单位 电话 邮箱
1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0352-3396033 lqxfgj123@163.com
2 武灵镇人民政府 0352-8522931 3338585@163.com
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武灵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