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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暑假放假时间公布: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7月6日放暑假,
普通高中7月15日放暑假。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工作的通知
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2024年暑假将至,为安排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7月6日正式放暑假,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普通高中7月15日正式放暑假。全市秋季学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9月1日正式开学。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布置假期作业。各学校要落实好“双减”“五项管理”政策规定,引导学生在假期用好手机、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抓实假期作业管理,将体育、美育、劳动一并纳入假期作业内容。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原则,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前,学校教研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假期作业,控制作业总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指导高中学生做好所学知识的综合复习和新学期课程内容的预习,构建知识、思维和方法等要素为主的学业内容框架,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完成整本书阅读等拓展型学习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和学业相关的社会实践。
(二)加强安全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要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诚信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做好学校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食堂、财务室、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扩容提质民生工程项目进度,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落实学生读书行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持续实施全市“书香阅读 阅见精彩”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健全完善读书行动与学生日常生活紧密结合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暑假为学生阅读创造必要的时间和空间,通过“校长荐书”“名师荐书”等形式向中小学生推荐好书,丰富学生阅读书目,引导激励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要充分发挥学校阅读指导队伍作用,帮助学生掌握科学阅读方法。鼓励开展“亲子共读·书香沧州”家庭亲子阅读系列活动,各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引导家长重视阅读并提高阅读指导能力,传播亲子阅读理念,帮助儿童从小养成阅读习惯,涵育家庭阅读风尚。
(四)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全市《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要求,牢牢树立“健康第一”的体育理念,按照学校体育家庭作业相关要求,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提升学生身体素质。暑期天气比较炎热,要根据运动项目不同、自身作息情况、假期学习计划合理确定锻炼时间节点,要避开高温时间段,不要在太湿或太热的环境下运动,避免引起中暑。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正确的运动方式,鼓励家长多参与暑期亲子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做好“大家访万家”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在暑假期间持续抓好《“让孩子成长更加美好”家校共育体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开展好“大家访万家”活动,要落实“四到家”(即规范关心关爱、方针政策、征求意见、教育资源)“三带回”(即家长反馈、家长诉求、家长建议)家访流程和工作机制,由学校领导带头,班主任、科任教师全员参与,深入到学生家中,与家长沟通交流,增进家校联系,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庭氛围,形成家校协同的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持续落实全市《师生心理健康守护实施方案》要求,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基础上,在暑假期间开展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上好一堂心理健康教育课,学生放假离校前,各学校要通过开设专题心理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针对生命健康、心理疏导、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工作,正确应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心理状态。做好假期心理沟通工作,各学校要构建家长、班级、年级、学校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通过微信、电话、家访等途径,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特别对留守、残疾、困境等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培养学生形成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利用不同渠道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健康发展的具体方法。拓宽心理健康教育途径,鼓励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社会现实中积极向上的鲜活素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七)强化校长教师培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利用暑期深化与京津教育交流合作,推进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计划、中小学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校长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管理,进一步提高校长在学校发展中的引领能力,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各学校要引导教师利用假期时间提升专业素养,认真学习和把握各学段课程标准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和教学建议,把握义务教育学段课程标准教材的最新调整和变化,把握中考、高考改革的动态和方向,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和研修,重视开展以教师学术团队和学校发展共同体为新态势的专业化学习和研修活动。
(八)严禁暑假期间补课。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假期的休息时间。暑假期间,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一律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线下到校补课,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到校开展任何集体活动,一律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学校实施有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向社会公布本县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暑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不得推诿搪塞。
沧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
沧州暑假放假时间公布: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7月6日放暑假,
普通高中7月15日放暑假。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工作的通知
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2024年暑假将至,为安排好期末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7月6日正式放暑假,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普通高中7月15日正式放暑假。全市秋季学期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9月1日正式开学。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布置假期作业。各学校要落实好“双减”“五项管理”政策规定,引导学生在假期用好手机、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指导家长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安排适量的家务劳动,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能力,帮助树立节水节粮节电意识;抓实假期作业管理,将体育、美育、劳动一并纳入假期作业内容。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原则,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前,学校教研部门要提前研究家庭作业的数量、内容、形式,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合理布置假期作业,控制作业总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指导高中学生做好所学知识的综合复习和新学期课程内容的预习,构建知识、思维和方法等要素为主的学业内容框架,要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完成整本书阅读等拓展型学习任务,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和学业相关的社会实践。
(二)加强安全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安全;要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诚信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加强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做好学校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尤其是食堂、财务室、化学药品库等重要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扩容提质民生工程项目进度,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落实学生读书行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持续实施全市“书香阅读 阅见精彩”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健全完善读书行动与学生日常生活紧密结合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暑假为学生阅读创造必要的时间和空间,通过“校长荐书”“名师荐书”等形式向中小学生推荐好书,丰富学生阅读书目,引导激励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要充分发挥学校阅读指导队伍作用,帮助学生掌握科学阅读方法。鼓励开展“亲子共读·书香沧州”家庭亲子阅读系列活动,各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引导家长重视阅读并提高阅读指导能力,传播亲子阅读理念,帮助儿童从小养成阅读习惯,涵育家庭阅读风尚。
(四)扎实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全市《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要求,牢牢树立“健康第一”的体育理念,按照学校体育家庭作业相关要求,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提升学生身体素质。暑期天气比较炎热,要根据运动项目不同、自身作息情况、假期学习计划合理确定锻炼时间节点,要避开高温时间段,不要在太湿或太热的环境下运动,避免引起中暑。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正确的运动方式,鼓励家长多参与暑期亲子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做好“大家访万家”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在暑假期间持续抓好《“让孩子成长更加美好”家校共育体系质量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切实开展好“大家访万家”活动,要落实“四到家”(即规范关心关爱、方针政策、征求意见、教育资源)“三带回”(即家长反馈、家长诉求、家长建议)家访流程和工作机制,由学校领导带头,班主任、科任教师全员参与,深入到学生家中,与家长沟通交流,增进家校联系,营造和谐美好的家庭氛围,形成家校协同的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持续落实全市《师生心理健康守护实施方案》要求,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基础上,在暑假期间开展全员全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上好一堂心理健康教育课,学生放假离校前,各学校要通过开设专题心理讲座、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学生开展一次针对生命健康、心理疏导、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工作,正确应对学生可能出现的不良心理状态。做好假期心理沟通工作,各学校要构建家长、班级、年级、学校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通过微信、电话、家访等途径,准确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特别对留守、残疾、困境等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培养学生形成积极心态,提升心理健康素养。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利用不同渠道向家长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健康发展的具体方法。拓宽心理健康教育途径,鼓励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社会现实中积极向上的鲜活素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七)强化校长教师培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利用暑期深化与京津教育交流合作,推进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计划、中小学名校(园)长工作室建设、校长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管理,进一步提高校长在学校发展中的引领能力,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各学校要引导教师利用假期时间提升专业素养,认真学习和把握各学段课程标准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和教学建议,把握义务教育学段课程标准教材的最新调整和变化,把握中考、高考改革的动态和方向,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学习和研修,重视开展以教师学术团队和学校发展共同体为新态势的专业化学习和研修活动。
(八)严禁暑假期间补课。各学校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假期的休息时间。暑假期间,所有中小学一律不准安排线上教学活动,一律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线下到校补课,一律不准组织学生到校开展任何集体活动,一律不准出租教室或办各种名目的收费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一律不准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学校实施有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要向社会公布本县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暑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不得推诿搪塞。
沧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