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夏天最便宜的消暑品就是“冰棍儿”
三分,五分,奶油,小豆,是很多上了点年纪人的记忆。
但这东西却是正宗的“舶来品”是个叫佛兰克埃普森的美国人于1923年发现的。
那年的一个冬日,他把喝剩的加了糖的苏打水和搅拌棒遗忘在室外,第二天发现早就冻成了冰,直接当冰块吃,好吃而且很方便。
肯定的说,很多前人也发现过类似现象,但能从其中发现商机的只是个别人。你不得不承认,所以理论上人人生而平等,但眼光和智慧是真的有区别。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年卖冰棍儿市场被老太太垄断,虽然也有个别老头在卖,但老太太的比例几乎占99%,冰棍儿自然是国营食品厂,用大机器生产的,但国营商店,胡同小铺,你几乎找不卖冰棍的,
想吃的话,你只能找老太太的冰棍车。工厂似乎专门批给她们,这也是当年的一个特殊现象。
至于需不需要办照,小时候没问过,反正冰棍车虽然都是白的,但样式和字体并不同一,不像是标配的。
现在只要不怕拉肚子,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冰棍儿,当年不行,从入夏开始,卖到秋分左右。过了季节就没了。工厂也停产了。想吃明年再说。
质量嘛,实话说也不怎么样,说白了就是冰加上糖精和人工香料,增稠剂什么的。但那个味道,至今记得,怀念的不是冰棍儿,是童年,是青春。
三分,五分,奶油,小豆,是很多上了点年纪人的记忆。
但这东西却是正宗的“舶来品”是个叫佛兰克埃普森的美国人于1923年发现的。
那年的一个冬日,他把喝剩的加了糖的苏打水和搅拌棒遗忘在室外,第二天发现早就冻成了冰,直接当冰块吃,好吃而且很方便。
肯定的说,很多前人也发现过类似现象,但能从其中发现商机的只是个别人。你不得不承认,所以理论上人人生而平等,但眼光和智慧是真的有区别。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年卖冰棍儿市场被老太太垄断,虽然也有个别老头在卖,但老太太的比例几乎占99%,冰棍儿自然是国营食品厂,用大机器生产的,但国营商店,胡同小铺,你几乎找不卖冰棍的,
想吃的话,你只能找老太太的冰棍车。工厂似乎专门批给她们,这也是当年的一个特殊现象。
至于需不需要办照,小时候没问过,反正冰棍车虽然都是白的,但样式和字体并不同一,不像是标配的。
现在只要不怕拉肚子,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冰棍儿,当年不行,从入夏开始,卖到秋分左右。过了季节就没了。工厂也停产了。想吃明年再说。
质量嘛,实话说也不怎么样,说白了就是冰加上糖精和人工香料,增稠剂什么的。但那个味道,至今记得,怀念的不是冰棍儿,是童年,是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