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一日捐”本是人们表达爱心的自愿之举,但在很多地方却成了某些领导干部操纵权力,炫耀政绩的常态之举,同时也成为了强加于人们身上的精神枷锁,尤其是在教育系统,这种“一刀切”地搞强行捐赠的情况极为普遍,越来越引起了人们的反感,也严重影响了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几年之前搞捐赠时,学校都是从教师工资中用代扣的方式直接替他们做主,教师只须知道捐款的钱数即可。这种强捐做法在一些地方被曝光后,其些学校便换了一种方式,在所缴钱数发布在公众号的缴费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让每个人点进去自缴,所捐钱数二百三百甚至四不等,据说是根据每个人的月工资除以22天所得。这其实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在区教体局下发的文件上明明写着“自愿”字样,但到了学校执行时却彻底走了样,变成了强制捐款,稍有怠慢就会上黑名单,然后成为领导们的催缴对象,甚至你的名字也会在微信群中传播,连一点儿隐私也不给你留着。
其实“爱心一日捐”应当是自愿的,是基于个人家庭状况和经济实力而自发生成的一种“爱心”行为,决不能强制执行。从慈善活动的本质来看,捐赠本身就是出于个人自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这意味着,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捐赠,都应当以捐赠者的自愿为前提。因此,“爱心一日捐”作为一种慈善活动,同样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
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许多地方和单位在推行“爱心一日捐”活动时,还是做得比较好的,都会强调其自愿性,并避免使用强制手段来要求员工或公众进行捐赠。这种做法不仅符合慈善活动的本质要求,也有助于维护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和支持。
然而,这些年在某些地方在推行“爱心一日捐”活动时,一直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现象。有些单位将捐赠活动通过行政命令、集体倡议等方式来施加压力,使得员工不得不进行捐赠,甚至于将未捐赠人员的名单发到微信群,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慈善活动的自愿原则,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捐赠的纯洁性。有的教师气愤地说:“我家里有病人伺候,也有孩子上学,花费非常大,还需别人的帮助,这样三日两头催捐,还公开点名让我出丑,我就是想捐也坚决不捐了。”此话虽有些偏激,但也确实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
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来加以纠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理解,强调捐赠的自愿性和纯洁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捐赠行为,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管和自律,推动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慈善事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爱心一日捐#我们认为,如果“爱心一日捐”变成了强制性的任务或指标,那么你再出多少文件、搞多少形式都没有意义,因为这样的捐赠已经失去了其本质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我们应当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强制捐赠行为,让“爱心一日捐”真正回归其自愿、纯洁、奉献的本质。
几年之前搞捐赠时,学校都是从教师工资中用代扣的方式直接替他们做主,教师只须知道捐款的钱数即可。这种强捐做法在一些地方被曝光后,其些学校便换了一种方式,在所缴钱数发布在公众号的缴费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让每个人点进去自缴,所捐钱数二百三百甚至四不等,据说是根据每个人的月工资除以22天所得。这其实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在区教体局下发的文件上明明写着“自愿”字样,但到了学校执行时却彻底走了样,变成了强制捐款,稍有怠慢就会上黑名单,然后成为领导们的催缴对象,甚至你的名字也会在微信群中传播,连一点儿隐私也不给你留着。
其实“爱心一日捐”应当是自愿的,是基于个人家庭状况和经济实力而自发生成的一种“爱心”行为,决不能强制执行。从慈善活动的本质来看,捐赠本身就是出于个人自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这意味着,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捐赠,都应当以捐赠者的自愿为前提。因此,“爱心一日捐”作为一种慈善活动,同样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
从实践中的情况来看,许多地方和单位在推行“爱心一日捐”活动时,还是做得比较好的,都会强调其自愿性,并避免使用强制手段来要求员工或公众进行捐赠。这种做法不仅符合慈善活动的本质要求,也有助于维护公众对慈善事业的信任和支持。
然而,这些年在某些地方在推行“爱心一日捐”活动时,一直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的现象。有些单位将捐赠活动通过行政命令、集体倡议等方式来施加压力,使得员工不得不进行捐赠,甚至于将未捐赠人员的名单发到微信群,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慈善活动的自愿原则,也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捐赠的纯洁性。有的教师气愤地说:“我家里有病人伺候,也有孩子上学,花费非常大,还需别人的帮助,这样三日两头催捐,还公开点名让我出丑,我就是想捐也坚决不捐了。”此话虽有些偏激,但也确实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声。
对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来加以纠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和理解,强调捐赠的自愿性和纯洁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捐赠行为,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管和自律,推动慈善组织和社会各界共同维护慈善事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爱心一日捐#我们认为,如果“爱心一日捐”变成了强制性的任务或指标,那么你再出多少文件、搞多少形式都没有意义,因为这样的捐赠已经失去了其本质的意义和价值。因此,我们应当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强制捐赠行为,让“爱心一日捐”真正回归其自愿、纯洁、奉献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