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我基本同意《道纪》里面的分析。刚才又想到,从《道纪》中的分析看,《老子》不再是一本不可说的书,而是完全可以讲清楚的,那么 “道可道,非常道”作为第一句话,没理由让人特别难懂。
这句话就是说“道可以怎么样怎么样,但是不是平常的怎么样怎么样”,也就是说,从句子的结构上看,第二个道和第三个道应该很有联系,甚至可以说是同一个意思。
春秋战国时期,道有一种意思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那么“道可道,非常道”的意思就是:“道可以当做道理来认识,但它不同于人们平常所说的道理。”也就是说,将道当做道理,是“名可名,非常名”,所以《老子》的下面一句正是“名可名,非常名”。
这就是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老子》中的第一句话,它的意思是:“道可以当做道理来认识,但它不同于人们平常所说的道理。道这个名字可以作为它的名字,但是这个名字不同于我们平常认识到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