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套数认定原则是“既认房又认贷”,所认贷款是指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更好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2024年6月28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冀建房市【2024】5号),现就我中心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认房)相关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的住房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买的住房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三、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多子女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的住房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有两套住房的,再次购买的住房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住房套数由城市政府指定的住房套数查询或认定责任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三、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