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音阶口琴的“五调不适”一说,是内地半音阶口琴新生代顶尖琴手龙登杰提出来的,说的也就是说在以C大调口琴吹奏“DEGAB”这五大调曲子的时候,由于半音阶口琴音阶的吹吸关系,主要是吹吸音的连贯性问题上,C大调口琴难于吹好。即使是像龙登杰这样苦练琴技、不乏吹奏技巧的人,都是感到存在无法吹好的问题。
龙登杰提出这个话题,他就这个话题的文章不短,简直就一篇小论文,亲身体验、说理充分,他自身的主张,就是音乐是做给别人欣赏的,完全需要重在演奏效果,尽量按曲谱的要求演奏出来,那碰到这个五个不适的调子乐曲的时候,如何处理?他的建议,并不是靠苦练来克服以上说的问题(这个说明如何苦练也难以做好),而是回避以上五个调,采用转调、升降调的方法来演奏。但这个存在一个问题,我们如果拿到一个以上五个调的曲子,其伴奏音频要转调又比较麻烦,那如何办?就舍弃不用了?如果继续用C大调口琴来演奏,当这个曲子也刚好其音阶特点没显示出那么的不适,那还行。如果还是明显存在不适,那咋办?舍弃不用?
那中(包括港台)、日、韩,包括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半音阶口琴琴手们,是否有共识。首先,是否认同这个“五调不适”?认同的话,当碰到这五个调的曲目时,大家如何做?苦练?靠转调回避?如果靠苦练并无法完全解决问题,那回避也不是好办法。那咋办?是否可以有这样的共识,就如龙登杰另外的建议,要吹好这五个调的曲子的话,就采用B大调口琴。也是,采用B大调琴来吹以上五个大调曲子,刚好就可以避开采用C大调琴来吹以上五个大调那样的音阶排列。这样,我们是否可以将这一把B调琴当成专门吹奏DEGAB五个调曲目的移调乐器?如果有这样的共识,那就不存在所谓“五调不适“的困扰了。如果在以上所述亚洲国家和地区,半音阶口琴圈可以达成这样的共识,那在以后在这片区域的半音阶口琴艺术的发展规范化过程、包括教育和演奏中加以规范、统一,在专门给半音阶口琴演奏的曲谱,如属于以上所述五个大调的,就规范、统一记成给B大调琴演奏的移调曲谱?
实际,包括萨克斯、单簧管、小号,也是这样弄的吧?
龙登杰提出这个话题,他就这个话题的文章不短,简直就一篇小论文,亲身体验、说理充分,他自身的主张,就是音乐是做给别人欣赏的,完全需要重在演奏效果,尽量按曲谱的要求演奏出来,那碰到这个五个不适的调子乐曲的时候,如何处理?他的建议,并不是靠苦练来克服以上说的问题(这个说明如何苦练也难以做好),而是回避以上五个调,采用转调、升降调的方法来演奏。但这个存在一个问题,我们如果拿到一个以上五个调的曲子,其伴奏音频要转调又比较麻烦,那如何办?就舍弃不用了?如果继续用C大调口琴来演奏,当这个曲子也刚好其音阶特点没显示出那么的不适,那还行。如果还是明显存在不适,那咋办?舍弃不用?
那中(包括港台)、日、韩,包括马来西亚、新加坡的半音阶口琴琴手们,是否有共识。首先,是否认同这个“五调不适”?认同的话,当碰到这五个调的曲目时,大家如何做?苦练?靠转调回避?如果靠苦练并无法完全解决问题,那回避也不是好办法。那咋办?是否可以有这样的共识,就如龙登杰另外的建议,要吹好这五个调的曲子的话,就采用B大调口琴。也是,采用B大调琴来吹以上五个大调曲子,刚好就可以避开采用C大调琴来吹以上五个大调那样的音阶排列。这样,我们是否可以将这一把B调琴当成专门吹奏DEGAB五个调曲目的移调乐器?如果有这样的共识,那就不存在所谓“五调不适“的困扰了。如果在以上所述亚洲国家和地区,半音阶口琴圈可以达成这样的共识,那在以后在这片区域的半音阶口琴艺术的发展规范化过程、包括教育和演奏中加以规范、统一,在专门给半音阶口琴演奏的曲谱,如属于以上所述五个大调的,就规范、统一记成给B大调琴演奏的移调曲谱?
实际,包括萨克斯、单簧管、小号,也是这样弄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