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唯心造,其实先要理解这个心的概念,指的是什么,一般凡夫认为的这个心,指的是有思维能动以及见闻觉知等作用的这个,称作为心,那么这个心在一定的范围内,它是能够制造出相应的法来的,比如你依这个心产生一些思维或见闻觉知来,那么即会有与此相应的法而生起,那么对于这样的法来说,自然说是唯这个心而造,离开这个心造,即无这个法生起。那么实际来说,有时候说的这个心,指的并不只是这个能够思维、能够见闻觉知的这个心,能够思维、并产生见闻觉知的这个心,其实是很侠义的一种心,这个心不代表心的全部,所以当离开这个侠义的心,你仍然能够观察到有很多的法不应这个心而生起的时候,你就会产生一种观念,认为一切法并不都是心生或心造的,这样的话,你就会觉得一切法心造或心想生的这句话,是有问题的。所以这里面,我认为需要弄清楚的是,一切法唯心造的这个心,到底指的是个什么心,如果生搬硬套认为这个心就是意识观念中所认为存在的这个心,那么说这个心能造一切法,则肯定是不对的。而如果认为这个心其实即是一切自性的总成,由一切自性而能成就一切法,那么这样来说一切唯心造,我觉得这样说才没有问题。如果只是把其中的某一个自性所成就的某一方面的心性作用称作为能造一切法,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比如见之性,依缘于眼根、眼尘,才会有相应的眼识界诸法生起,但这个见之性,只能生起眼识界诸法,而不能生起耳识界诸法,且这个见之性,离开所缘之根尘,也不能自生眼识界诸法,所以这样就是说,心的某一自性能生法的这个道理,也不是像上帝一样能够无中生有的生法,而是必须仍然依于缘起,而能生起诸法来,所以这样说的一切唯心造,与有些人所理解的上帝造法的唯心造,是有根本的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