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要求,钻井现场设备布置应符合以下防火间距:
1.生活区与井口的距离≥80m;
2.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泥浆房)、地质房、配电房等井场工作房、油罐区、天然气储存处理装置距井口≥20m;
3.发电房与油罐区、天然气储存处理装置相距≥15m;
4.锅炉房距井口≥35m。
1.生活区与井口的距离≥80m;
2.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泥浆房)、地质房、配电房等井场工作房、油罐区、天然气储存处理装置距井口≥20m;
3.发电房与油罐区、天然气储存处理装置相距≥15m;
4.锅炉房距井口≥3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