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写道:“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 6 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 6 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资本论,第一卷,p.242-243,人民出版社,1975年)
古典经济学家的一大问题是研究交换时没有进行比较。任何人购买东西时都会考虑:我只有购买这一种方法获得它吗?我向别人借用它可以吗?我自制可以吗?我偷窃抢夺可以吗?人会在几种方法中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方法。只要进行比较,立即就可以看出“斯密想当然”(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是错误的。
工人在决定要不要受雇于资本家时,也会进行比较:我是继续种承包地合算?还是去城里做小买卖摆地摊、修自行车、做快递员、创业开一家点心店或为资本家打工合算?
按照马克思的举例:工人为资本家劳动时,用六小时可以创造自己一天的生活资料。那么使用其它劳动方法需要几个小时呢?哪种劳动方法对自己最合算呢?
马克思把受雇于资本家和“工人独立为自己劳动”进行了比较,这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工人独立劳动时也只需要六小时就能创造出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这就错了。因为他得出六小时这个结论的前提“工人有相同的其他条件”是根本不成立的。
显然,工人独立为自己劳动时没有相同的条件,没有大量工人、工程师、技术员和销售部门和他分工协作,没有大机器,没有流水线,因此,肯定不止六小时。
根据常识可以知道,工人独立劳动时的劳动生产率是极低的,所以,很可能需要十二小时才能创造出自己一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既然为资本家也是劳动十二小时,自己独立劳动也要劳动十二小时,才能创造出一天的生活资料,那么对工人来说,就没有区别了,就没有什么“剩余劳动时间”了。
实际上,我们知道,工人独立劳动需要更长的时间,例如十八小时,才能创造出一天的生活资料,甚至每天劳动二十四小时的收入都没有打工的工资多(例如种承包地的农民)。这样,在工人看来,为资本家打工不仅没有受到剥削,反而比自己独立劳动合算。
很多人说:工人没有生产资料,才不得不为资本家打工。的确如此。但是你不能对资本家说:“我没有生产资料,所以你必须把你的生产资料免费给我使用,否则你就是剥削了我!”除了向资本家,你还敢向谁提出这种无理要求?
(黄佶,2024年8月15日)
古典经济学家的一大问题是研究交换时没有进行比较。任何人购买东西时都会考虑:我只有购买这一种方法获得它吗?我向别人借用它可以吗?我自制可以吗?我偷窃抢夺可以吗?人会在几种方法中选择性价比最高的方法。只要进行比较,立即就可以看出“斯密想当然”(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是错误的。
工人在决定要不要受雇于资本家时,也会进行比较:我是继续种承包地合算?还是去城里做小买卖摆地摊、修自行车、做快递员、创业开一家点心店或为资本家打工合算?
按照马克思的举例:工人为资本家劳动时,用六小时可以创造自己一天的生活资料。那么使用其它劳动方法需要几个小时呢?哪种劳动方法对自己最合算呢?
马克思把受雇于资本家和“工人独立为自己劳动”进行了比较,这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工人独立劳动时也只需要六小时就能创造出一天生活资料的价值,这就错了。因为他得出六小时这个结论的前提“工人有相同的其他条件”是根本不成立的。
显然,工人独立为自己劳动时没有相同的条件,没有大量工人、工程师、技术员和销售部门和他分工协作,没有大机器,没有流水线,因此,肯定不止六小时。
根据常识可以知道,工人独立劳动时的劳动生产率是极低的,所以,很可能需要十二小时才能创造出自己一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既然为资本家也是劳动十二小时,自己独立劳动也要劳动十二小时,才能创造出一天的生活资料,那么对工人来说,就没有区别了,就没有什么“剩余劳动时间”了。
实际上,我们知道,工人独立劳动需要更长的时间,例如十八小时,才能创造出一天的生活资料,甚至每天劳动二十四小时的收入都没有打工的工资多(例如种承包地的农民)。这样,在工人看来,为资本家打工不仅没有受到剥削,反而比自己独立劳动合算。
很多人说:工人没有生产资料,才不得不为资本家打工。的确如此。但是你不能对资本家说:“我没有生产资料,所以你必须把你的生产资料免费给我使用,否则你就是剥削了我!”除了向资本家,你还敢向谁提出这种无理要求?
(黄佶,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