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中国空军提出了研制一款在性能上能对F-4形成优势的新型战机的研制计划,要求新型战机在保持二代机较为优秀的高速性能的同时兼具较好的中低空机动性。1968年,新型战机的研制计划被交给沈阳飞机设计所(601所)进行。考虑到可变后掠翼技术在提升飞行品质和起降性能方面的作用,601所在对F-111的残骸进行认真的技术分析之后,提出了代号歼-10的可变后掠翼重型战斗机方案。
目前已知的数据只有,要求至少双二(2马赫,2万米升限)和发动机使用两台“斯贝MK202”涡扇发动机,其他性能未知。

杂志绘制的想象图

在《手册》中,歼10标记为“变后掠歼击机”
目前已知的数据只有,要求至少双二(2马赫,2万米升限)和发动机使用两台“斯贝MK202”涡扇发动机,其他性能未知。

杂志绘制的想象图

在《手册》中,歼10标记为“变后掠歼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