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讯】近日,南宫市天一府小区的业主刘女士向本报反映了她在小区内遭遇的一起物业管理争议事件。据刘女士描述,在她已经向物业缴纳了装修押金的情况下,由于未选择物业指定的材料运输队伍,遭到物业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的阻挠,并要求额外支付3000元作为上料押金。这一要求引起了刘女士的强烈不满,认为物业的行为存在强制消费之嫌,且缺乏透明度和合理性。
刘女士表示:“我完全理解物业为了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所做的努力,但不应该以牺牲业主的利益为代价。我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装修押金,为何还要因为没有使用物业指定的服务而再次支付押金?”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如果确实需要提供特定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应事先与业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此外,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物业服务活动,业主若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也希望南宫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笔者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物业服务行业,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现场视频【视频】https://tieba.baidu.com/p/9192783152
刘女士表示:“我完全理解物业为了维护小区环境和秩序所做的努力,但不应该以牺牲业主的利益为代价。我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装修押金,为何还要因为没有使用物业指定的服务而再次支付押金?”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如果确实需要提供特定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应事先与业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此外,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物业服务活动,业主若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也希望南宫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笔者将继续关注此事件的发展,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物业服务行业,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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