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原因,让你产生了这样的疑问:
一,故意杀人导致的赔偿问题比较特殊,那就是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人民法院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而死亡赔偿金在总的赔偿金额中的占比接近90%。受害人的家属想要获得这一部分的死亡赔偿金,需要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那就意味着更多的费用开支和漫长的等待,不少人会望而却步。法律为什么这样规定,这里面有深层次的原因。
二,绝大多数的这类恶性杀人案件的罪犯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他本人的个人财产根本无力承担近百万的经济赔偿。即便是人民法院判决他要来承担这个赔偿金,往往也是会落空的,这就让民众认为杀人犯不用赔钱。
三,即便是有故意杀人之后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相应的经济损失的案件,媒体也不会大书特书去报道,民众相对于命案本身,对后续的发展未必有那么热衷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