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瑶吧 关注:498,164贴子:8,955,006

【刹那芳华】如果我爱你。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抽B文一篇。
人寂寞了,欠抽了,肾疼。
不见Fin,无茶楼,谢谢。



1楼2010-11-13 18:15回复
    =========================================Fin


    3楼2010-11-13 18:17
    回复
      额、


      4楼2010-11-13 18:18
      回复
        哎呀,错字了 = =
        姐果真是太芥末了么


        5楼2010-11-13 18:19
        回复
          = =


          6楼2010-11-13 18:20
          回复
            = =


            7楼2010-11-13 18:20
            回复
              如果你爱我你肯定会亲我一下╭(╯3╰)╮


              8楼2010-11-13 18:29
              回复
                回复:8楼


                9楼2010-11-13 18:30
                回复


                  IP属地:江苏10楼2010-11-13 18:48
                  回复
                    “我想,若我爱上了一个人,我会一直爱下去,他若爱我便是圆满,他若不爱,我随时可以放开手,只是我心里不会容下第二个人,宁愿让感情睡过去。我要的,只是他能幸福,不必去成为一种牵绊。《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和范柳原的爱情,我是欣赏的,虽然两人都是情场老手,但至少,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愿意折回来保护白流苏。这样,还不够爱么?”
                    世上几人求得圆满,只怕是少之又少,我们的爱情,总会被社会抢为前提而变得复杂万千。
                    范柳原是个俗人,白流苏亦是。俗人注定考虑的要多一些,可是那才是真正的人生。
                    说白了,感情不是米饭,你填不饱肚子,于你活不活的下去没有什么相干,但是没有这东西,就不算是活过。
                    如果我能为你做一件事,这件事于我来说是非常困难且我没有为别人做过,那么,你在我心里,一定是特殊的。
                    可以说是,重要的。
                    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这是我爱你的最好表达。
                    所以想想鬼厉为碧瑶做的那些事儿,就不难看出他对碧瑶的感情。责任不能支撑一个人这么久,而碧瑶的初衷大概是和鬼厉一样——“只是他能幸福,不必去成为一种牵绊”
                    


                    IP属地:北京11楼2010-11-14 02:30
                    回复
                      “结尾那段,相见该是释然吧,走过了这么长的时间,故人依旧在,也就足够了。不必一直让感情禁锢着自己,默默相守的感情,早已不再是爱那么简单。
                      能超越爱的是什么?我答不出,但我想,一定有那么一种感情在爱之上。就像是,一起并肩走过了这么多年,到头来爱早就不重要了,只要你在就足矣。”
                      四个字, 这是依靠。
                      


                      IP属地:北京12楼2010-11-14 02:31
                      回复
                        = =


                        13楼2010-11-14 07:57
                        回复
                          已经日渐模糊的记忆 看了楼主的文又清晰起来
                          最爱碧瑶


                          14楼2010-11-14 08:52
                          回复
                            痴情咒的最后两个字 是不悔…


                            15楼2010-11-14 09:51
                            回复


                              16楼2010-11-14 10: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