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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2 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2 应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4.5.3 防烟系统、排烟系统的手动控制方式,应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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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3.2.11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二、钢结构或其他金属结构的防火保护措施,一般包括无机耐火材料包覆和防火涂料喷涂等方式,考虑到砖石、砂浆、防火板等无机耐火材料包覆的可靠性更好,应优先采用。对这些部位的金属结构的防火保护,要求能够达到本规范第3.2.1条规定的相应耐火等级建筑对该结构的耐火极限要求。 三、检查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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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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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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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4.5.1 防烟系统的联动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的加压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启动。 2 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位于电动挡烟垂壁附近的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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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 下列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1 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 2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5 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m²(包括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楼层)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3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 10m 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7.3.2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7.3.3 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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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2 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 2 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 3 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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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3.2.4 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 3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3.2.5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 3.2.6 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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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 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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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注:1 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5.3.2 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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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10.1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 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 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 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 10.2.1 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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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 7.2.5 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末端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s~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启动消防泵并反馈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秒表和观察检查。 2 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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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 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提示——掌握各种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玲范范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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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1)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没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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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 甲、乙类生产场所(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3.3.5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内。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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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4.2.1 A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2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 C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4 D类火灾场所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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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习思路 【A】案例:规范(可完全脱离教材) 第一梯队:建规+自喷2+给水+报警2+管理 (小宇老师管理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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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5.1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的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应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按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操作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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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17 6.5.1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6.5.2 末端试水装置应由试水阀、压力表以及试水接头组成。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 ,应等同于同楼层或防火分区内的最小流量系数洒水喷头。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应采取孔口出流的方式排入排水管道 ,排水立管宜设伸顶通气管,且管径不应小于75mm。 6.5.3 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有标识,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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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应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建筑面积确定,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注:1 当屋面露天停车场与下部汽车库共用汽车坡道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车辆总数内。 2 室外坡道、屋面露天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汽车库的建筑面积之内。 3 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值增加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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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本规范表5.1.1的规定。 5.1.2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1.1中序号为11~13规定的部位外,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的房间,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5.1.1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5.1.3 除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5.1.1中序号为11~13规定的部位外,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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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3.2 系统形式的选择和设计要求 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2 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 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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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51251-2017 3.4.4 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满足走廊至前室至楼梯间的压力呈递增分布,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 2 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3 当系统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应采取泄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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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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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 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系统。 4.2.3 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干式系统。 4.2.4 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预作用系统: 1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误喷的场所; 2 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时严禁管道充水的场所; 3 用于替代干式系统的场所。 4.2.5 灭火后必须及时停止喷水的场所,应采用重复启闭预作用系统。 4.2.6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应采用雨淋系统: 1 火灾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闭式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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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5.1.6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 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 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4 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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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 3 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3; 4 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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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注:1 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2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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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5.5.21 除剧场、电影院、礼堂、体育馆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1-1的规定计算确定。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内下层楼梯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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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 注:1 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 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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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 4.6.1 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6.2 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6.3 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减光率(1.0~10.0dB)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4.6.4 用减光率为11.5dB 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或火灾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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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习思路 【A】案例:规范(可完全脱离教材) 第一梯队:建规+自喷2+给水+报警2+管理 (小宇老师管理葵花宝典) 第二梯队:防排烟+气体3+灭火器2+汽车库+人防(平面布置和分区); 【B】案例+综合: 【A】+教材1本次要章节; 【C】三科: 【A】+教材2本次要章节 9月-11月两个月为黄金冲刺时间,对于考试通过起决定性作用。建议结合上述的复习思路,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时间是9月到10月一个月的复习计划,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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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请只考综合的学友,从9月1日开始,要真正的落实到学习中去,每天坚持3-4小时复习时间,确保高分通过。 主要复习材料如下: 1、综合教材 2、建规 3、消水规的操作控制部分和施工验收部分 4、报警的施工验收部分和联动设计部分 5、自喷的操作控制部分和施工验收部分 6、气体的操作控制部分和施工验收部分 7、防排烟的操作控制部分和施工验收部分 8、灭火器的验收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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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哪位老师分享一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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