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公 路超限站变成收费站
强拦车收费致两车相撞两人亡
违章超限超载运输堪称“公路杀手”。依法治理公路超载运输的确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情。然而,在河南省镇平县公路局治超却涉嫌违规执法,把治超变成了收费。
2011年3月19日(星期六),在蒙蒙细雨中,笔者一行驱车从镇平县境沿312国道自西向东行驶,在镇平县曲屯镇齐岗村,发现镇平县公路局流动治超人员正在雨中拦车收费。治超人员见到货车就强行拦下,刺耳的刹车声很远就能听到。所拦下的货车停满了整个312国道,来往的车辆只能从312国道左边的便道通过。由于国道大部被占用,造成来往的车辆为避让险象环生。就在笔者下车调查的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就有四辆小车差点迎头相撞。对于涉嫌超载的车辆,相关的工作人员也仅仅是罚款后就放行了。
笔者询问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这里流动治超有没有批准的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相关的工作证照等,可是工作人员什么也提供不出来。说是等他们站领导来了再说吧。笔者离开时,镇平县公路局的流动查超还在照常进行着。
3月21日,笔者打电话到镇平公路局办公室,一位姓沈(音)的同志接受了笔者反映的情况,说是马上向领导汇报,然后给笔者答复。
河南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查站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
第三条 超限运输检查站执法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持证执法,夜间须着反光背心。收费人员须持有《执收公务证》、《执罚公务证》。执法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流动检测执法时,必须由站领导带队,不少于4人以上的执法人员,携带检测装置,对超限车辆进行初步检测后,引导到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内实施检测、卸货、处罚。
第五条 在超限治理联合执法工作中,要坚持保畅优先的原则。
2011年4月22日,笔者一行到镇平县公路局核实情况。超限站的陈书记看了稿件后不置可否。很淡然的说:“发,发,发。你们发吧。随便发”。
4月23日 ,笔者一行又来到位于312国道的镇平县固定治超站暗访。只见载重车辆都很“自觉”的开进超限站里停下,司机随即就走到开票房,把钱一交,罚款票领到手就开车出了超限站,驶上了国道。笔者一行在超限站旁边观察了一个多小时,看到的都是车辆交了罚款就开出了超限站,没有哪一辆车因为超载被卸载的。致使镇平县公路治超流于形式,只要交钱就能畅通无阻,超限站的确变了味,成了收费站。据经常在这一带跑运输的司机讲,镇平超限站对有关系的车辆可以优惠,能少交钱的,对于没有熟人的车辆,一点都不客气的。一个司机师傅随手拿出一沓公路罚款票据,气愤的说,过年没几天,他都被罚款了一万多元了。
就在笔者调查期间,有群众向笔者反映,在4月20日清晨2点多,在遮山镇桐树庄超限站,一辆拉石子车路过超限站时,被超限站工作人员猛推挡杆,造成拉石子车辆冲到对面路上,一头撞向迎面驶来的一辆半挂车的车厢,造成石子车辆驾驶室严重变形,车上一对父子也当场毙命。
后评:
公路治超本身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善举,依法治理才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障。一味的追求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从而滥用手中的权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是一种严重的渎职,是背离公路治超的宗旨的,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行。审视自己的行为,纠正错误行为,让我们的治超早日走上法治的道路,但愿不会太遥远.(耕夫)
强拦车收费致两车相撞两人亡
违章超限超载运输堪称“公路杀手”。依法治理公路超载运输的确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情。然而,在河南省镇平县公路局治超却涉嫌违规执法,把治超变成了收费。
2011年3月19日(星期六),在蒙蒙细雨中,笔者一行驱车从镇平县境沿312国道自西向东行驶,在镇平县曲屯镇齐岗村,发现镇平县公路局流动治超人员正在雨中拦车收费。治超人员见到货车就强行拦下,刺耳的刹车声很远就能听到。所拦下的货车停满了整个312国道,来往的车辆只能从312国道左边的便道通过。由于国道大部被占用,造成来往的车辆为避让险象环生。就在笔者下车调查的十几分钟的时间里,就有四辆小车差点迎头相撞。对于涉嫌超载的车辆,相关的工作人员也仅仅是罚款后就放行了。
笔者询问相关的工作人员,在这里流动治超有没有批准的文件,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相关的工作证照等,可是工作人员什么也提供不出来。说是等他们站领导来了再说吧。笔者离开时,镇平县公路局的流动查超还在照常进行着。
3月21日,笔者打电话到镇平公路局办公室,一位姓沈(音)的同志接受了笔者反映的情况,说是马上向领导汇报,然后给笔者答复。
河南省公路超限运输检查站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
第三条 超限运输检查站执法人员,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持证执法,夜间须着反光背心。收费人员须持有《执收公务证》、《执罚公务证》。执法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流动检测执法时,必须由站领导带队,不少于4人以上的执法人员,携带检测装置,对超限车辆进行初步检测后,引导到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内实施检测、卸货、处罚。
第五条 在超限治理联合执法工作中,要坚持保畅优先的原则。
2011年4月22日,笔者一行到镇平县公路局核实情况。超限站的陈书记看了稿件后不置可否。很淡然的说:“发,发,发。你们发吧。随便发”。
4月23日 ,笔者一行又来到位于312国道的镇平县固定治超站暗访。只见载重车辆都很“自觉”的开进超限站里停下,司机随即就走到开票房,把钱一交,罚款票领到手就开车出了超限站,驶上了国道。笔者一行在超限站旁边观察了一个多小时,看到的都是车辆交了罚款就开出了超限站,没有哪一辆车因为超载被卸载的。致使镇平县公路治超流于形式,只要交钱就能畅通无阻,超限站的确变了味,成了收费站。据经常在这一带跑运输的司机讲,镇平超限站对有关系的车辆可以优惠,能少交钱的,对于没有熟人的车辆,一点都不客气的。一个司机师傅随手拿出一沓公路罚款票据,气愤的说,过年没几天,他都被罚款了一万多元了。
就在笔者调查期间,有群众向笔者反映,在4月20日清晨2点多,在遮山镇桐树庄超限站,一辆拉石子车路过超限站时,被超限站工作人员猛推挡杆,造成拉石子车辆冲到对面路上,一头撞向迎面驶来的一辆半挂车的车厢,造成石子车辆驾驶室严重变形,车上一对父子也当场毙命。
后评:
公路治超本身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善举,依法治理才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障。一味的追求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从而滥用手中的权力,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是一种严重的渎职,是背离公路治超的宗旨的,是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行。审视自己的行为,纠正错误行为,让我们的治超早日走上法治的道路,但愿不会太遥远.(耕夫)